营口市民政局副局长 代天轶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将围绕我市2022年社会组织工作相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2022年,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主线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为主线,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服务体系,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在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上半年,我们按照这一主线,大力培育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推动了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625家,其中社会团体342家,社会服务机构1283家,涉及科技与研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慈善等各个领域,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53家,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不断扎实举措,着力构建市委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综合)党委、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属地兜底管理的管理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委及运行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由功能型向实体型党组织转变。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努力提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两个覆盖”水平。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换届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增加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中党建工作分值,深入开展“三强三争创”活动,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推进营口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化”。为了持续推提问环节进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方案》等规范措施,扎实开展2021年度检查、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专项工作。全力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点防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失守、发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言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危害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面向社会公布各级民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为推动规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扶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利民化”。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出台了《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了“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四个计划,着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力度。坚持以居民需求为中心,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结合社区实际,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共创平安”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引导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
四是强化参与力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出实效”。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我市两次疫情期间,全市211家社会组织、7000余名从业人员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捐款717.3万元,捐赠防疫物资6.5万件价值455.7万元,采取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志愿服务8.1万人次,在公共场所消杀、小区封闭管理、发放防疫物资、防疫知识宣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社区社会组织围绕群众关切问题累计出动志愿者1万余人次,组织普法宣传100余次,为民服务500余次,组织参与文体活动400余次,参与创城活动100余次,受众群众5万余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显著提升、成效进一步凸显。
下半年,营口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推进社会组织有关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党建服务体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四同步”制度,持续抓实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不断提升覆盖有效性。推动建立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委,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由功能型向实体型转变。抓好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星级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水平。依托营口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创新活动载体,着力创建社会组织党组织特色党建服务品牌,促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搭建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建设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推动街道和具备条件的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80%的城市社区社区社会组织数达到10个以上,70%的农村社区社区社会组织数达到3个以上。
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健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调整营口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台《营口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力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培训、约谈、年检、抽查、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健全完善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完善《营口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四是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良性运转。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和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
记者问答: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代天轶):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本社区为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或举办,在本社区地域范围内,暂不具备登记条件,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扶残助残、社会救助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具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组织,备案后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但享受与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同等的获得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支持地位。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有利于引导多方参与社区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有利于加强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今年年初,我们出台了《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需要达到“五有”:一是有规范的名称,比如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街道(乡镇)名称+社区(村)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名称(协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例如营口市站前区跃进街道振华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街道(乡镇)名称+社区(村)名称+字号+行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中心、队等)”,例如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老边村夕阳红舞蹈队。二是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三是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团体会员不少于10人。四是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内容和章程。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负责人或召集人),并是本社区常住人员。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由发起人或举办者提供两份材料,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和章程草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备案,只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备案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问:去年,我市民政、宣传、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但仍有很多社会公众不了解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如何甄别?下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罗宇贤):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以社会组织名义或者假借国家机关所属机构名义开展活动,迷惑社会公众。非法社会组织意在圈钱敛财,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造成经济损失,损害党和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三是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非法社会组织为了迷惑公众,从名称、组织架构等各个方面都模仿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如果不注意观察,的确让人难以识别,很可能被“忽悠”。社会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一定要先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实其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组织。最好打电话到民政部门核实其身份是否真实、合法。凡是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中找不到的,就可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请不要轻信上当。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要及时向民政、公安部门举报、举证。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已由集中整治转为常态化治理,下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对非法社会组织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严厉查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和支持的社会组织,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与年检、等级评估、信用评价、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事项挂钩,严格追究违法责任。
二是深化舆论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多渠道发声,宣传甄别社会组织的方法,告知公众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查询途径,揭露非法社会组织包装手法,提醒公众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大力宣传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继续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公开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