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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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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

很高兴向大家介绍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情况。首先,我代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我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总体安排和开展情况

制发优待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我市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总体按照精心准备、部署推动、全面实施、评估总结四个阶段开展。截至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精心准备,加强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题部署推动,明确目标任务、经办流程、注意事项等,成立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抽调多名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拟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因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县区组织培训,与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交流,找准难点,结合实际研究统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进行专题培训6次,覆盖6县(区)、64个乡镇(街道),组织专班人员对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条件、申领流程、操作方法、优待政策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同步建立工作交流群,定人定岗负责业务答疑。实现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各级都有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政策明白人。

(二)部署推动,稳妥推进。6月14日,我们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营口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的通告。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配置专干人员和相应设备,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力争政策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精通,努力让每一位一线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成为业务能手。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建档立卡的重要意义,对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进行广泛、多角度宣传。截至目前,我们共受理建档立卡申请一万八千余份。

二、优待证申领发放时间和相关条件

自本月开始至年底,我们将为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面开展优待证办理工作。

(一)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与优待证申领工作同步推进,集中为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并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2023年起,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进入常态制发阶段。符合条件的新接收退役军人及新增“三属”等服务对象可在完成建档立卡的前提下,随时按程序申领优待证。

(二)申领对象:1.符合条件的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2.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领地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的服务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截至目前,已在本市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无需另行提出优待证申请、提交优待证申请材料;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可赴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表格,同步提出办理申请、同步提交申请材料。(建档立卡申请材料详见营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营口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通告》”)

(四)申领方式:申请方式分为现场申请、网上申请、入户办理、集中办理四种:1.现场申请。在集中办理期,申请人可按照我市建档立卡工作相关程序,赴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表格,一并提出办理申请。在常态制发阶段,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2.网上申请。已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优待证办理申请。(登录网址为: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目前,辽宁省网上申请系统尚未开通,申请人暂无法采用该方式申请优待证。)3.入户办理。对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申请的服务对象,由本人及其家属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4.集中办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服务对象如果较多,可由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收集所需材料后,与单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进行集中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辽宁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宣传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申领流程,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正确认识优待证,积极申领优待证,在申领中主动配合一线工作人员,完善本人数据信息,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我们将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工作中不断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体系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细落实,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真切感受到尊崇和优待。

谢谢大家!

问答环节:

问题一:哪些人员不符合申领优待证条件?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地优待证申领发放条件,不在本地优待证申领发放范围内: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4.受过有期徒刑(不含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受过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等刑事处罚的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办理意见,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专班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是否审核发放优待证,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问题二:优待证能够享受到什么服务?

答: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个方面的优待:

1.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2.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比如中国银联、中国石油、中国邮政、顺丰集团、德邦快递和中国联合航空出台的优待项目。

3.各地区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省(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4.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下一步,我们也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优待目录清单,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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