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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局“三项举措”筑牢公务用枪管理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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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规范安全、万无一失,开发区公安局聚焦运行管理,精准排查整改隐患,着力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筑牢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安全防线。

一是精准发现隐患之“源”。对照《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枪支使用、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可靠,无不良倾向和嗜好,业务技能熟练,并再次明确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枪支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领导审批领取枪弹制度,落实领枪人持证“刷指纹”领枪、交还枪支、开枪用弹情况报告、规范交接枪支、定期保养、日常检查等制度。

二是精准把握隐患之“脉”。通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各公务用枪配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对照排查整治要求,再次对《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操作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枪支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系统学习,牢记依法使用枪支的法定条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是精准开好隐患之“方”。紧密围绕“双人双锁”“领用审批”“配枪人员资格管理”“昼夜值班守护”等制度建设,制定《涉枪涉爆涉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务用枪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用制度实现公务用枪管理的安全屏障。同时,配套运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以明察暗访与视频巡查相结合为主要形式,开展逐部门、逐枪弹、逐库室、逐人逐岗、逐项制度、逐条措施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的部门,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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