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家祥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一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保障新时代营口市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近年来,组织实施了渤海攻坚战和海洋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等多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大力推进生产矿山、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破损山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坚持保护优先,探索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我局坚持保护优先的方针,积极探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生态国土建设得到不断加强。2013年至2021年,累计完成生产矿山治理面积7138.6亩,累计投资超过3500万元;累计完成闭坑废弃矿山治理面积5558.74亩,累计投资超过15850万元。2022年,我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省下达的治理面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预计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极大改善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逐步恢复了矿区矿山土地功能,极大地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有效的缓解了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使得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观念、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为全面解决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自然恢复,一体化推进海洋湿地生态修复
我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辅以合理人工辅助措施,有效促进海洋生态系统正向演替。按照这一理念,我们采取构筑物拆除、清淤、人工补沙、湿地植被恢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先后完成了鲅鱼圈珍珠湾生态修复项目、鲅鱼圈月亮湾生态修复项目和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项目。月亮湾项目共修复湿地面积450公顷,修复岸线700米;珍珠湾项目共修复湿地面积82公顷,修复岸线1350米;团山海洋公园项目共修复湿地面积70.38公顷,修复岸线2124米。其中,团山项目成为全国“三省一市”61个项目中第一个完成省级验收的项目,形成了“团山模式”,在北方沿海省份加以推广,并入选首批自然资源部《渤海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三个项目无缝连接,打通了西起熊岳河口东至红海河口海域水体连通性,改善了滨海湿地及植被退化问题,极大提升了湿地环境自净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显著提高了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三、坚持修复整治,积极推动海洋生态岸线修复
我局坚持保护与生态整治并举,积极推进渤海海岸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修复岸线,恢复滨海生态,提升海洋生态服务功能。2022年7月推动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拆除围堰1850米、拆除堤坝993米、拆除填海2.55万平方米、拆除人工构筑物735米,修复海岸带生态防护廊道10万平方米、修复碱蓬湿地30.25公顷、修复岸线长度600米,建成河口—海湾—海岸生态防灾监测预警系统。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工程,2021年4月由财政部批复,现已完成修复岸线长度总量的85%;沙坝养护任务的59.5%;沙滩修复任务的82%,预计2022年底全部完成。两个项目的建成将很好的恢复砂质自然岸线,极大的解决当地滨海湿地受损、生态系统缺失的问题,恢复后滩涂地形变为较为稳定,水环境及生态系统逐渐向好,在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的同时,也成为热门旅游景点,收到很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修复优先、高质量发展之路,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海共同体为导向,海陆连通,部署实施国家和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特别是积极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为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合理布局,为海洋生态和谐美好注入强劲动力。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福刚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尤其是“9·28”及此次视察辽宁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张国清书记历次讲话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拼搏实干、蓄势转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着力搭建生态文明体制“四梁八柱”,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升级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县区环保议事协调机制、督察整改专职机构相继建立,流程简捷、政令畅通、管理扁平、程序规范的市、县两级工作体系日趋完善。二是率先完成环保垂改。构建人事统一管理、执法统一指挥、资金统筹使用、采购统一组织、党建统一提升、纪检统一加强的“六个统一”新格局。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促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继出台《营口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营口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营口市“三线一单”工作实施方案》《营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先后颁布实施了《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市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0年水质改善幅度列全国第一,同比改善幅度为67.78%,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城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获得国家激励资金的城市。同时,获得省政府通报表扬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激励、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委市政府给予我局公务员集体三等功奖励。2022年1-7月,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比例达到75%,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劣V类水质全面消除。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共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2万吨/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满足一级A标准,影响河流水质的重点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三、坚持精准治污,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强化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和建成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化工业治理,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PM2.5达到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8%,达到有自动监控站以来最好水平,优良天达标率81.6%。成功申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四、统筹推进土壤治理与固废处置,全市土壤环境持续向好。解决了困扰我市20多年的永远角垃圾堆填场环境问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成功申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为全省唯一申报成功城市。医废处置中心建成投运,填补我市空白,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和“日产日清”,全市未发生医废污染环境事件。
五、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修复工作,乡村面貌明显改观。共完成98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8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覆盖率和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29%、22.3%,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梳理玉石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30个,完成整治25个,剩余5个将于明年完成整改。
六、狠抓工作落实,有序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100%。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100%,整改完成率98.6%。2020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和交办我市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结率100%,整改完成率98.4%。
七、坚持宽严相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法治威力有效彰显。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发布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围绕突出污染问题打好一批标志性执法行动,成立全国首家公检法司环“一站式”服务中心。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构建“互联网+远程监控+统一指挥+阳光执法+企业服务”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394份,罚没款数额3.96亿元,办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178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违法犯罪239件,在全省排名前列。加强对危废、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守牢全市生态安全底线。另一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开通“绿色”通道。紧盯历史遗留问题,成功破解营口南楼经开区、大石桥经开区规划环评问题;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规划环评问题,打通向阳化工等企业进入园区规划通道,支持企业扩建增产。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建立免于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首违不罚”等措施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至今办理免罚案件58件,免罚650万元。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充分考虑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经济承受度,严格通过计算确定处罚金额,严控执法权力空间。开展“惠企为民当先锋”主题活动,以企业所需所急为出发点,提供环保帮扶指导。聘请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
八、主动担当作为,多项工作获殊荣。率先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核发排污许可证799家,登记6374家,荣获全国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获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现突出个人;非现场监管执法监管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被生态环境部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全国通报表扬;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中行动迅速,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营口团山(北海)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项目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辽宁省美丽海湾典型案例(6个案例之一)报送生态环境部。2020-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通报表扬为表现突出集体。执法大练兵中,市本级和1支县级执法队伍、2名执法人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为年度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回答提问:
问: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答: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空气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巩固水治理成果,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严密防范环境风险,严控重点企业及化工园区,规范医疗废物处理。不折不扣做好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改善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从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共护河清海晏,守卫蓝天白云,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营口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继友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林草系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绿水青山三篇大文章,全面推进林草生态文明建设,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
一、实施科学绿化,抓好生态保护修复
稳步实施天然林保护、沿海防护林建设、沈大高速公路两翼绿化、滨海大道造林、“三集中”造林、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公益林建设、“绿满营口”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国土科学绿化。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29.12万亩,森林抚育5.99万亩,封山育林19.4万亩,义务植树2535万株,对全市现存120株古树名木(古树111株,一级古树16株,二级古树12株,三级古树83株;名木9株)登记造册并实施动态监测管理,生态建设成效大幅度提升。目前,全市林地面积达到386.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3.4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43.57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322.88万立方米。2015年11月,荣获“国家级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016年3月,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2020年5月,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态监测,成功续获“国家级森林城市”称号。
二、坚持依法治林,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加强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重点的“三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行动,依托“清零行动”,采取挂牌督办等形式,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对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限期查处,办理涉林违法案件千余起,有效震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2022年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呈现断崖式下降趋势,同比2021年下降94.53%。纳入天然林停伐森林管护面积147.9万亩,全市公益林面积达129.6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5.92万亩、地方公益林33.71万亩。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6处,总面积为53.23万亩,其中自然保护区2处,自然公园4处。东部山区草本植物面积约98.97万亩,野生飞禽类24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1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1种,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100%,鸟浪广场的建设、鸟类迁徙通道的保护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作出了贡献。全市建成专业森林扑火队4支80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9支396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2‰以内,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使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市6个县(市)区中,有5个县(市)区已连续3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2021年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市实现“0”火灾,是近十年以来最好的水平。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5%以上,成灾率为0。通过全面做好植物疫情防控战、阻击战,成功守住了我市20.85万亩松林净土,巩固住了我市非松材线虫病疫情疫区的工作成果,维护了我市森林生态安全。
三、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林地经济
充分挖掘林草产业优势和潜力,因地制宜推动林草特色产业发展,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全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让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市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0余家。发展刺龙牙栽植面积7000余亩,五味子种植面积6200余亩,各类林业产业基地累计近20余万亩;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产值超2亿元;全市各类苗圃培育优质苗木近2亿株;林业总产值达219亿元,初步实现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四、持续深化改革,实现“林长治”
按照国家及省决策部署,2021年10月29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营口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完善了林长会议、林长制信息公开、林长制协作单位、林长督查、林长巡林、林长制考核相关制度,构建了“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司法护航机制。2021年12中旬,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在省内(除去年试点的本溪市和朝阳市外)率先实现林长制全域覆盖。截至目前,1463名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开展巡林1.2万余次。2个国有林场改革通过验收,国有盖州市万福林场经营面积19812亩;大石桥市国有林场经营面积8624亩。十年来,全市共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1686.98万亩,保费总额2560.62万元。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近1.7亿元。
下一步,全市林草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快速转化为具体行动,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把生态保护和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提升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实施国土科学绿化行动,多植树、多造林,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湿地等自然生态,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添绿色福利和生态福祉。继续围绕“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绿水青山三篇大文章,全力推进“海韵林城,生态营口”建设,奋力开创营口林草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曲久灵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抓住绿色生态这个关键,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自觉把农业绿色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绿色生态农业呈现快步发展趋势,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农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建成区粮食生产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水资源利用率达到65%,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农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第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加快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产地环境逐步改善。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科学安全用药等新技术,全市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持续降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增强,综合利用率达到87.9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通过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三,绿色低碳产业链条加快构建。近几年,我市盖州市高坎镇等3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获批国家级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高坎镇党家村等3个村获批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鲅鱼圈区被评为“国家出口海蜇质量安全示范区”,盖州市被评为“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县”,大石桥市被评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程试点县”“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县”,老边区被评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区”。
第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增强。全市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在全省率先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大石桥市于2019年被命名为全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盖州市于2021年列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连续7年被省评为目标责任优胜单位。
我们着力推进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机构。成立市农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统筹推进有关工作。二是定方案。制定全市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目标体系。三是强推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是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
(二)优化生产环境。一是抓政策支持。先后出台全市绿色生态农业年度工作要点等方案文件,指导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二是抓源头控制。指导各县(市)区完成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的建设,在老边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共争取中央经费3650万元用于盖州市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三是抓农业减排。加大有机肥料、新型肥料替代,在6个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综合集成技术示范,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实施稻渔综合种养。
(三)强化科技支撑。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建绿色生态农业专家团队,涵盖各产业优秀专家和企业的优秀人才,构建了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市县贯通的协同创新体系。二是开展综合性服务。推进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工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创新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模式。积极推进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多途径综合利用模式。
(四)推动三产融合。一是搭建绿色发展平台。积极打造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农业融合发展。二是创建绿色生态品牌。大力实施品牌培育计划,全市累计有效认证绿色食品29个,有机农产品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个。三是拓展绿色生态农业功能。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与优美的乡村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采摘和乡村旅游业。
问: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围绕绿色生态农业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重点是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治理。深入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着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
第二,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优势,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第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重点把好“三个环节”:产前环节抓标准制定、产中环节抓过程管控、产后环节抓质量溯源。
第四,全面提升绿色农产品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推进品牌整合、扩大品牌宣传。
第五,着力提高科技服务支撑水平。推动技术集成、创新服务手段、推广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