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联合31家市直相关部门起草了《营口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意义
社区服务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社区考察,要求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制定《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务实措施,是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是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强化对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全局性、前瞻性谋划安排,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健全,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服务”需求,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具体目标包括: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服务更加可及便捷,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区服务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明确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等9个方面的主要指标,确定了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4项行动计划,以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程1项重要工程。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八个部分,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主要总结我市城乡社区服务“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和“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第三部分为“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强化基层政府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地位,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开展服务。
第四部分为“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主要从强化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三个方面,强化城乡社区面向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服务,广泛开展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就业、教育、文体等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智慧农贸,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推动法律、社会心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内容,培育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并提出“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第五部分为“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场所设施,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托育、助残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深化推进殡葬服务改革等,并提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强调提出完善服务统筹、及时响应、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评价、村(居)自我服务等5项服务机制。
第六部分为“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建设”,顺应信息化、数字化应用在社区治理服务中的迫切需求,突出城乡社区数字化主线,将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促进社区服务数字化进行统筹安排,丰富了社区服务数字化内涵,强化了治理、服务、自治数字化融合发展。强调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完善乡镇(街道)与县、市级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网格布局,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项目种类,实现“一网通办”“一站通办”。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并提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行动。
第七部分为“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出要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发展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并提出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强调推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完善岗位等级和薪酬增长机制,建立后备人才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
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法治支撑、监测评估4个方面阐述落实任务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解读单位:营口市民政局
解 读 人:段洪斌
解读电话:294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