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十四五”时期营口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营口市文旅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文件起草背景、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是加快推进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的关键时期,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持续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划,结合营口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文件的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关键五年,也是营口市巩固和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成就,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持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关键时期,更是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在新的历史起点,编制《营口市文化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业蓬勃发展,为开启新时代现代化文化强市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建设辽河文化产业带、打造环渤海休闲旅游中心”为总纲领,开创营口文旅发展新局面。
2.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共享发展。
3.总体定位
实现文化旅游并举,到2025年把营口市建设成文化影响力明显提升、旅游吸引力显著增强、文化旅游供给力丰富、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东北亚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
4.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内旅游接待量进一步提升,入境游市场逐步开放,文旅总收入恢复疫情前水平,主要发展指标和综合效益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成为营口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
(二)“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重点任务
1.空间重塑,优化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构建“两核三带四组团”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
驱动双核心:营口滨海温泉旅游产业核心,百年商埠河海港城休闲核心。
构建三廊带:辽河文化产业带,黄金海岸休闲带,营东生态旅游带。
发展四组团:滨海休闲娱乐旅游组团,温泉康养度假旅游组团,河口商埠文化旅游组团,“三山一水”沟域生态旅游组团。
联动全市域:以持续推进温泉、滨海、民宿、露营、文旅融合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等重点文旅项目和旅游产品为主导,以旅游廊道和自驾线路为串联,逐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2.文旅融合,促进文旅行业转型升级
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实施“文化旅游+”战略。
3.项目引领,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发力
加快一批在建项目。
升级一批存量项目。
谋划一批招商项目。
推动一批潜力项目。
4.产品升级,强化文旅行业产出供给
升级旅游产品。
发展新型业态。
培育精品线路。
5.完善要素,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提质
完善文旅产业要素。
加大文创商品开发。
提升文旅市场环境。
6.营销推广,扩展营口文旅品牌形象
健全宣传品牌体系。
推进重点品牌创建。
精准市场营销推广。
创新宣传开发手段。
做活文旅节庆活动。
7.健全服务,夯实文化旅游发展根基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文旅服务协调发展。
(三)“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业发展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加大政策支持。
3.培育市场主体。
4.规范市场秩序。
5.加大人才培养。
解读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解读人:原权
解读电话:298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