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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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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营口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营口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代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2022年也是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疫情冲击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双向承压,财政运行异常困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和运行压力,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亿元,下降8.5%(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下降1.2%),其中:税收收入90.3亿元,下降19.6%;非税收入39亿元,增长3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亿元,下降1.7%。

全市财政总收入48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5.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4.3亿元,调入资金25.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8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7亿元,年终结余66.5亿元。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含自贸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亿元,增长45.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亿元,增长3.9%。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5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2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亿元。财政总支出15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5亿元,年终结余36.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9亿元,下降6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亿元,下降66.8%),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5亿元,调入资金3.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2.8亿元,下降24.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9亿元,下降51%),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1亿元,年终结余8.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含自贸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2亿元,下降65.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亿元,下降78.8%),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7亿元,增长67.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亿元,增长224%),调出资金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年终结余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5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5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2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5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1亿元,年终结余9.63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7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亿元,年终结余0.13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7亿元,增长4.9%,其中:医疗保险收入29.3亿元,增长4.9%;工伤保险收入2亿元,下降0.4%;利息收入0.4亿元,增长44.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6亿元,增长11%,其中:医疗保险支出26.8亿元,增长10.6%;工伤保险支出1.8亿元,增长15.5%。当年结余3.1亿元,滚存结余33.1亿元。

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大的情况下,难中求稳、负重前行,保证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受疫情及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议,分析问题,部署应对措施,财税部门联合调研重点税源企业减收情况,扶持促进利好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对冲减收压力。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9.3亿元,下降8.5%,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口径下降1.2%。收入总量排名全省第四位,实现了排名晋位,成绩来之不易。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密切配合全市各有关部门,多次与市领导跑省进京,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37.1亿元,同比增长18.2%。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25个、额度21.5亿元,发行项目数量和金额在全省排名第四位,为我市2023年及以后年度重点项目继续发行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积极争取世行贷款,获亚投行辽宁营口智慧公交示范项目贷款资金2687万欧元(1.9亿元),贷款期限25年,年利率0.3%(亚投行仅在中国发放三笔贷款);申请亚投行营口市陆港协同发展项目(拟贷款2.01亿美元),已入财政部备选库。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年初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调度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开通了防疫资金支付、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地区疫情防控投入资金约20亿元,主要用于亚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健康驿站建设,重症病区及发热门诊改造,防疫物资购置,全民核酸检测等方面,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制定《财税惠企保民生专项行动方案》,涵盖财税惠企、金融助企、稳岗保就业等53项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口径减免税费43.6亿元。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促进国有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拨付“两个健康”专项资金0.63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企业争取中央、省专项扶持资金3.7亿元,在企业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企业上市等方面大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五)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防止基层工资拖欠。严格按照省、市“三保”工作要求,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责任,市财政设立“三保”应急周转基金,县区全部设立工资库款保障户,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县区工资足额发放。切实强化“三保”预算管理,全年安排“三保”预算102亿元,其中:市本级30亿元、县区72亿元。二是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积极对接金融机构,通过延长债务期限缓释债务风险,置换隐性债务18.5亿元;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和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14.9亿元;切实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全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62.6亿元,其中:本金127.8亿元、利息34.8亿元,保证了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政府违约事件,维护了政府良好信誉。

(六)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8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补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资金3.8亿元,确保全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扶贫发展资金2.7亿元,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农村综合改革。投入教育资金28亿元,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4.7亿元,支持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低保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等提标政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705元增加到72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13元提高到119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从580元提升到610元。投入卫生健康资金20.4亿元,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投入节能环保资金3.7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七)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城乡发展水平。一是筹措资金18亿元,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持。二是投入资金6亿元,保障市政府确定的13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提升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三是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文化馆、纪念馆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产业健康发展。四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投资1.8亿元,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93公里,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9个。

(八)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市县财政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和智能化改造,实现“三保”和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二是开展 “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8.8亿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12个,核减资金1.77亿元,核减率8%;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88个,节约资金0.15亿元,节约率4.2%;盘活结转结余资金4亿元,腾出更多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财会监管,认真做好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实现“双公开”,公开面、及时率和完整性均达到100%。

2022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但在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较为乏力,“三保”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运行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部分县区债务风险加剧;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金融风险可能向财政领域传导,需要高度关注和防止。对于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立足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预算编制,科学谋划好财政工作,有效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突出“稳字当头”,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充分考虑减税降费等政策,实事求是组织收入,科学合理预计增幅;合理安排支出规模,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二是聚焦支出重点,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增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三是强化统筹调配,腾出更多财力保重点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通过上级专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债券、单位自有资金等来源安排项目,通过调剂、调配使用等方式安排资产类租用或购置项目,分年度安排跨年度项目,减少当年财力支出。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统筹安排“三保”应急、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债务风险化解、应急救灾专项、疫情防控等资金,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7.1亿元,增长6%左右,其中:税收收入105.1亿元,增长16.3%;非税收入32.1亿元,下降17.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6.5亿元,调入资金3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收入总计为503.5亿元。扣除上解支出4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0.9亿元,可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299.5亿元,增长8.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含自贸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7亿元,下降3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2亿元,调入资金2.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亿元,收入总计为133.8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6.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可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规模为112.9亿元,增长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4亿元,增长40.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7亿元,增长42.8%),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亿元,下降3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7亿元,下降44.6%),调出资金9.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8.3亿元。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含自贸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亿元,增长45.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亿元,增长93.9%),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亿元,增长46.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亿元,增长45.5%),调出资金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3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8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7.3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14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在落实收入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全市金融化险改革。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3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8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7.3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15亿元,调出资金0.1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3.8亿元,增长6.8%,其中:医疗保险收入31.3亿元,增长6.7%;工伤保险收入2亿元,增长7.3%;利息收入0.5亿元,增长8.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1.3亿元,增长9.4%,其中:医疗保险支出29.3亿元,增长9.3%;工伤保险支出2亿元,增长11.1%。当年结余2.5亿元,滚存结余35.6亿元。

四、2023年预算收支任务及工作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统筹各类资金,努力做大政府财力。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深挖增值税退税回补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加大资产盘活使用力度,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等,采取再利用、出售拍卖等方式予以处置,处置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围绕港产城融合发展抓招商上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优质增量的“引擎”。协调各部门精准包装项目,抓紧谋划项目储备,争取发行更多新增债券,提高资金争取的精准性。

(二)建立应急机制,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抓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按照“借用还一体化”原则,落实市直部门和县区偿债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偿债资金来源,确保按时足额归还到期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监控预警,强化督查问责,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用好用足缓释债务风险政策,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防范“三保”风险,加强对各县区“三保”支出的动态监控,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继续加大对困难县区的支持力度。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好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收入端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减负经营。在支出端强化政策和资金有效供给,加大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坚持以收定支、讲求绩效,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做到节用为民。二是统筹“三保”支出与其他支出,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围绕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安排好重点领域支出。三是统筹好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项目,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四是统筹好增量与存量资金,在用好当年预算资金的同时,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

(四)保障民生支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加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特殊群体救助等基本民生支出,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各项分配激励政策,围绕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人群,不断拓展城乡居民稳收途径和渠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资金投入,重点推进文体教育、社会保障、健康营口、辽河文化产业带等各项事业发展,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资金保障。

(五)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推动多种监督协同发力。坚持零基预算,真正做到能增能减、有保有压。加快建设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功能边界,规范项目设置,强化协调配合,健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绩效指标体系迭代升级,持续完善绩效管理链条,实施重大财政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硬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约束。进一步优化预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管理活动的动态反映、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提升财政数字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决算的有关决议。推动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立行立改、以查促改,并举一反三,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征程,营口全面振兴站在新起点,完成好2023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做实做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用全面、辩证的眼光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兼顾当前和长远,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发挥好财政的重要支柱作用,以更加强大的前进动力、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加坚定的必胜信念,为营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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