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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调整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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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百姓期待的焦点,也是医保管理的难点,不仅影响参保患者的权益,更关系到医保基金的安全。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2020年建立异地就医制度基础上,充分征求市卫生健康部门、市财政部门及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经过周密的测算,细化了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级别类别,简化了经办服务流程,再次将我市医保异地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整体大幅度提升。此项利好政策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共有666人次享受到新政策的宏利。

新政策创新性提出了我市参保百姓六类异地就医住院服务即(免)申即享的新理念新政策:

一是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即申即享。参保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一网通办”、APP和小程序等办理,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可事前不审核,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可以承诺补充,事后复核,承诺补充的约定时限为6个月。未按照约定时限补充材料或审核发现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的,即时取消备案,记录为医保失信行为,12 个月内不得通过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转诊备案临时就医人员即申即享。参保人员病情符合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病种和诊疗项目的,需提供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文书,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就可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即申即享实现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其中三种情况需要确认办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办理。

三是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申即享。非急诊抢救和不符合确定的转外就医病种或病情标准的参保人,要求外出就医住院的,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到外地医保定点机构异地就医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同时可直接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联网结算服务,报销比例下调幅度不超过转诊转院同级别同类别的10—18个百分点。

四是参保人异地急诊抢救备案免申即享。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病在异地急诊抢救的,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视同异地急诊抢救备案,即时办理、急诊抢救、即时联网结算生效。如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不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可按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备案并结算。

五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异地就医免申即享。在校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无需办理备案审核,凭相关参保凭证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六是参保人员省内生育就医免申即享。参加生育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的女职工因生育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凭相关凭证就医享受免申即享的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这一惠民举措极大提升了参保百姓办事就医效率,真正做到了打通参保百姓异地就医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加大力度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最大的参保利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这项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惠民举措做实做好。

答记者问

问题一:参保百姓办理转诊转院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科长 张国利)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在充分征求市卫生健康部门、市财政部门及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病种和诊疗项目共计148种,其中145种是可直接办理转诊(包含了儿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介入治疗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神经内科等24种科系),参保百姓只需提供患者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医疗文书),由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就可直接办理,无须再找责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仅有3种复杂的综合转诊病种(包括各种复杂恶性肿瘤手术、放化疗治疗,各种疾病并发严重危及生命的合并症或其他危重症以及随着医学发展,疾病谱的变化,临床需要且营口地区不能满足诊治需要的特殊病种和特殊治疗)是需要由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医院经办服务站)办理方可生效。

新政策不仅极大简化了转诊转院流程,还明确了各定点转诊医院不得以外请专家等为由,拒绝为患者转诊和参保患者自愿降低报销比例直接异地就医住院等事项,最大限度保障了参保百姓的权益。

问题二:异地就医新报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筹备组成员 李晓斌)

我市异地就医参保百姓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一)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1250元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50元,一级医院750元

(二)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居民50%,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67%

二级医院:居民55%,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2%

一级医院:居民60%,在职职工73%,退休职工75%

二、转诊、急诊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一)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均为1000元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750元

(二)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居民65%,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二级医院:居民65%,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一级医院:居民70%,在职职工83%,退休职工85%

三、其他标准及报销比例

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体在省域内按规定转诊,住院起付标准连续计算。长期居住人员符合就医地异地转诊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异地转诊待遇政策,长期居住人员也可以回参保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

四、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转诊至沈阳市的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省直医保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的支付范围、待遇标准、医保定点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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