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风险防控为主线,坚持严防严管严控,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省局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2020年-2022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攻坚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案件328起,涉案金额6.59万元,罚没款44.28万元。
(二)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营口市2022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推进方案》(营农法〔2022〕2号)。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工作要求。累计开展各类巡查行动122次,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355家次,有效的保证了农业投入品质量。
(三)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集贸市场83家次,检查农村食品各类经营主体13529家次。
二、聚焦生产环节,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一)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建立以标准化生产和农(兽)药安全使用清单为主的“一品一策”,结合产业实际,健全了盖州苹果、大红袍李子、红旗葡萄等一批特色主打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将生产标准转化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明白纸”“模式图”,推动生产者了解标准、掌握标准、使用标准。
(二)加大绿色防控力度。通过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农资科学使用和绿色防控技术培训,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应用,通过精准测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全面推进病虫害科学防控工作,2022年全市建成3000亩省级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3000亩市级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和500亩市级苹果绿色防控示范区。
(三)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坚持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大力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前全市绿色食品29个,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7个。
(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采取纸制合格证与电子合格证相结合的方式,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准入准出两端发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进一步完善开具主体名录库,2022年入库主体达1138家,开具合格证55308张,附带上市的农产品重量1472.9吨。
三、强化基层构建,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一)稳定检验检测体系。机构改革后我市3家农检机构(市级1个,县级2个)被整合,市、县两级部门根据部、省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工作要求,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现3家农检机构重新确立公益属性,并回归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做到了“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
(二)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一方面扎实开展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和能力验证,市本级和1个县级2家农检机构通过检测机构资质“双认证”,1家农检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积极参加部、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从而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另一方面努力提升人员工作能力,制定《营口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组织检测机构人员参加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吸纳先进做法,提高工作能力,规范管理运行水平。
(三)抓好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四位一体”的监测工作,严格落实“1.5批次/千人定量检测”任务和“双随机”要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2022年,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累计3772批次,连续7年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
(一)持续开展食品领域违法治理行动。2020年至2022年,我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主体29610户次;全市查处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72件,罚没21万元,销毁食品1030公斤。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店满足规范化建设要求的达到11480家。农村食品经营店面貌明显改善,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明显提高。
(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部门依托省厅“昆仑”、“护农护粮”等系列专项行动,紧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关切的食品、农产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大、打精、打深、打透,着力捣毁一批生产销售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全市食品类案件共立案17起,破案12起,打击处理8人,涉案金额211万元。
(三)推动“行刑衔接”,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草、卫健、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发现重大食品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信息。检察机关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时了解刑事立案标准。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12件,涉案46人;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件。
五、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
(一)多措并举,丰富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形式。一是利用宣传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15政务公开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等特定宣传日,深入到村,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分类别分批次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有效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部门联动,合作宣传食品知识。与市人大、市卫健委、电视台共同举办“保障百姓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热点面对面》、《食安营口》等节目,在节目中以与人民代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回应社会关注的与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基本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药品与保健食品区别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电视媒体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知识。三是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每年6月份组织市民代表参观食品检测实验室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利用宣传板和音像向市民代表介绍食品质量知识,对食品“谣言”进行澄清。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实验室参观,检验人员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现场为市民代表检测蔬菜水果样品。同时讲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滥用药物、重金属污染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通过市民参观和工作人员讲解过程,使市民对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一个新认识。
(二)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一是开展科普大篷车巡展宣传活动。每年多次利用流动科普大篷车、科普展板在农村、学校进行图片巡展,免费向农民及未成年人发放食药相关的科普资料和书籍,并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农村群众宣传食药卫生常识,培养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群众食药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农业专家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聘请农技专业人员走进田间地头,为农民进行讲解安全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并为农民详细讲解过分使用农药、化肥、畜药等的危害,加大农村的食药安全普及力度,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三)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舆论引导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宣传力度,调动群众百姓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引导全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倪有 电话:138417776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