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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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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2月14日,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7日,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领导班子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研究部署、及时调度推进、加强督导检查,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理解把握巡视各级巡察整改工作指示要求,坚持理论先行、夯实思想根基,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信心,强化班子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压实班子成员整改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强化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意识,形成问题导向、凝心聚力、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整改共识,推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协调调度,合力推动实施。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精心筹划、聚力会商,指导有关科室单位制定形成领导班子常规巡察整改方案以及营商环境、选人用人、保密专项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整改期间,局党委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集中精力、集思广益,确保把每一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准确、全面解决到位。相关科室单位积极参与进来,逐条逐项认真纠治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和问题,及时建立整治整改措施办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牵头整改的科室注重分兵把口,争取支持,潜心整改,确保专项整改任务精准推进。局机关党总支扎实做好整改具体实施的协调督办工作,把握整改工作节奏,定期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全面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完成情况,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坚持过程控制,深入督导检查。局党委对整改工作过程实行动态化管理,班子定期听取整改进展、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机关党总支及时检查掌握各有关方面推进、汇总、更新每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情况,及时调度把控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局《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期间纪律作风监督的通知》,要求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科室和个人全神贯注、集中精力、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坚决杜绝渎责内卷、犹豫迟疑、说做脱节、虚假应付、边改边犯、畏难躺平、迟报缓报等问题发生。

(四)注重长远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整改工作中,既着力解决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也注重整治机关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上的问题和短板,把巡视整改与基础建设、日常管理、重要工作运行等方面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规章制度不系统、落实工作缺环节、工作方式少创新、管理教育宽松软、党建基础薄弱等问题。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推动长远建设的重要抓手,把以往工作中好的做法固定下来,把巡察发现的规章制度与党纪法规和实际工作不相符的情形剔除出去,从“根”上解决问题,推动机关整体工作形成依法依规、系统规范、简便易行、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3大项40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已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专家会诊”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2023年1月1日市应急局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通过全体下沉干部的充分动员,各相关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并提交《申请表》。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前,根据提交申请企业数量匹配下沉干部,督促企业按专家要求落实整改工作,2023年2月21日市应急局根据上报申请表的企业情况,制定《全市重点企业干部下沉驻企清单》,科学匹配下沉干部,由下沉干部进一步跟踪企业按专家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各监管科室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定期调度了解掌握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了业务统筹安排和对底数的把控,有效解决企业专家会诊与推动后续整改“两层皮”问题,推动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 局党委对国家和省安全审查检查不重视,陪同检查当“看客”,推进整改成“过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上级检查台帐,记录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检查次数、问题、后续整改情况,年初以来,各监管科室按照局党委要求建立《上级机关检查营口地区企业情况统计台账》,对企业落实上级机关检查要求进行跟踪问效。二是督促属地应急部门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跟踪完成情况,确保闭环管理;三是针对2022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到我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矿安辽〔2022〕30号),反馈意见中提出要围绕国家局颁布的新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活动方案,2023年2月22日印发《市应急局宣贯〈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与上级业务部门一体化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模式,夯实清单式、台账化工作基础,整改了新颁布的法规规定宣传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 局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决策不到位,企业“安责险”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方位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摸清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底数,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动态管理台账,实行动态式管理,督促我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广泛参保,现参保率为96.4%(未达100%原因为存在部分停产停工企业),排在全省前列。此外,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正在搭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数据平台,平台全面应用后,安责险数据调取将更加方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效率将显著增强。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机制。协调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辽宁分公司,终止安全生产保险委托协议。2022年11月15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终止对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辽宁分公司的经纪人代理委托事宜,鼓励全市安全生产保险形成良性有序的市场化竞争机制,目前营口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呈现更加活跃的态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 局党委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不到位,绩效考核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工作制度,2023年3月15日市应急局印发《关于规范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要求各科室严肃对待绩效考核指标内容上报工作,并落实分管领导审核制度;2023年4月1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已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局党委会或局工作会议议程当中,大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水平。二是按照2020年制定的“五化”示范矿山试点企业设置,梳理汇总了“五化”矿山试点企业的相关情况,并进行归档备案;三是按照要求认真起草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大石桥、老边)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总结,完善了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总结梳理工作,达到“闭环”程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局党委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企业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3月3日市应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级专项预案的责任部门,建立了《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表》,并适时调度跟踪各相关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了《营口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落实,对2023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强化了部署和要求,加强了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二是2023年4月20日市应急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口加强监管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检查的责任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公布、备案以及实施和演练等工作。三是对监管企业开展涉企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工作的情况,推动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深入落实,督促各有关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实行台账化管理模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局党委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制度落实不力,全市应急避难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避难场所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市应急局于2023年5月16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统一了思想,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加强了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各避难场所建立健全了应急避难规章制度,明确了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水平。三是认真梳理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不合理不规范的场所信息,建立了应急避难场所台账,督促盖州市重新调查梳理应急避难场所,由之前的3处增加至76处,通过科学合理规划避难场所,不仅提升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应急避难场所统一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演练工作,在站前区青年小学、大石桥市钢都小学等学校开展了应急避难场所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熟悉了疏散流程和路线,提升了自救互救本领。通过整改,进一步落实辽减发〔2014〕1号文件要求,对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进行了合理规划,加强了有关地区符合条件场所划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登记报备工作;督促有关单位科学制定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方案,有序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演练实施;探索形成我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了我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 关于应急局存在统筹管控应急物资意识不强,应急储备库物资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出入库登记签字,对出入库登记没有签字的与相关单位联系进行了补签,留存了影像资料,清查了库存数量。二是完善日常巡查记录表,完善晾晒,搬运记录表及影像留存,制定库房A区、B区、C区温湿度记录表、进出库房人员登记表、现场工作记录表等工作记录表,并对救灾物资晾晒、倒垛、搬运等各项工作进行影像资料留存。三是与红十字会沟通核清物资数量,2023年3月9日储备库工作人员与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共同清点物资,明确物资数量,建立红十字会物资台账。四是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2023年3月22日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作范围及岗位责任制》,2023年4月12日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工作制度》涵盖了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职责、救灾物资保密管理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通过整改,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巡查和监控,纠治了日常管理中出入库登统计、晾晒搬运记录不全不细等问题,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安全规范、高效有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不止,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1.工作部署轻落实、以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局行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增加了“听取所属科室(局属单位)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等相关内容。持续对业务科室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对未按时完成指标任务的全局通报批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台账,非煤矿山科、危化品监管科、制造业科分别建立了重点工作台帐,利用信息化平台统计或者台帐、统计表记录等方式,全面掌握下级部门重点工作进展,对县区、园区未及时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及时调度、通报重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委对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台账化管理模式、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等措施为抓手,强化运行监察和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工作按要求、逐环节、高质量落地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 。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成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瑕疵问题,同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督促培训机构完善改进。同时,积极推动《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实施指南》等地方标准的快速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适用标准。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重新向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告。针对培训机构报告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核查工作,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形成良性有序的培训市场环境。二是2023年2月2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督查抽查情况的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至2月28日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了督查抽查工作,督查抽查发现,我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能够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辖区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高危企业400余家,发现涉及安全生产培训问题42项,下达整改指令17份,共查处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6起,其中无电工作业证5起,无焊工作业证1起,处罚共计9.8万元。为有效突出专项整治成果,便于推广经验成果,教育警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汇总了专项整治工作中方式的典型执法案例,于2023年3月18日编制印发了《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知》,有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质量的大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行政执法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文件归档及移交工作,2023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文件归档及移交的通知》,局属各科室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的整理、数据上报、档案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科室档案归档工作,做到应归尽归。二是各执法科室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执法,对执法检查的企业建立以时间、企业名称、检查内容、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或做出的行政决定等内容的执法检查台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做到“闭环”管理。三是2023年1月至5月期间各执法科室组织本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关于执法活动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通过整改,纠治了忽视机关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单位提高行政执法文书文件归档及移交和档案管理水平,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为抓手,整治了工作不认真、执行欠规范、落实有偏差等问题,封堵工作中的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1月31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重新补记固定资产账目并补提折旧,保证了账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5月16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十二项制度的通知》(营应急发〔2023〕25号),对包括《营口市应急管理局资产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三是组织财务人员、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开展财务知识学习,2023年5月10日针对局班子成员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事务中心班子成员以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通过整改,使局机关及事务中心固定资产的补记和折旧的补提账目完整、准确,同时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财务知识培训,补齐了工作中不足短板,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推动财务工作有序规范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追回超标准报销部分资金,2023年2月21日收回了差旅费报销超标准部分。二是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5月16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十二项制度的通知》(营应急发〔2023〕25号),对包括《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度》等12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出差报销的范围、标准等内容,有效避免了超标准报销情况的发生。三是组织财务人员、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开展财务知识学习,2023年5月10日针对局班子成员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事务中心班子成员以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通过整改,进一步整治了财务管理隐患和消除了廉政风险,以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常态监督等措施,堵塞财务管理中的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5月16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十二项制度的通知》(营应急发〔2023〕25号),对包括《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支出管理制度》等12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支出的流程、原则等内容,有效解决了提前支付、未按合同支付的问题。二是组织财务人员、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开展财务知识学习,2023年5月10日针对局班子成员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事务中心班子成员以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通过整改,强化了科室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了诚信守约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诚信履行合同约定,学好做实内控管理制度,推动形成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的良好局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未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修订市应急局领导班子班子分工,2023年4月1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营口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营应急发〔2023〕19号),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二是事务中心于2023年4月10日、12日召开支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将“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并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领导班子的分工通知》。通过整改,推动局领导班子和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分工更加全面规范,局领导班子和事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责任更加明确,为更好的推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责任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8.局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4月11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27号),明确谈话时机、方式,对谈话内容进行规范,增强针对性、斗争性,增强“辣味”。通过建立了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警示、提醒、教育功能,切实把“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作为防范违法违纪违规“第一道防线”,秉持“上医治未病”的态度,把严的要求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待深化

1.局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未能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度起,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年度工作梳理,已将年度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并占有重要篇幅。今后,市应急局将以此为鉴,定期开展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梳理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二是事务中心于2023年4月10日、12日召开支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决策机制制度》,2023年4月12日制定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营应急事务中心发〔2023〕9号),明确事务中心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以及相关组织保障,确保精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年度总结工作组织形式和内容,确保了局党委掌握年度工作情况更加全面详实;事务中心深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议事规则、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基础工作材料,使其更加深入的结合自身实际推进工作落实,自主开展和实施各项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党性意识不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缺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4月12日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通知》正式成立了事务中心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二是按照局机关总支要求和中心实际,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确定学习重点,制定了《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在今后的市应急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将继续保持学习内容的广度深度,抓重点、攻难点,保持学习的及时性、有效性。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事务中心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体系,形成计划性、经常性、制度性的理论学习模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党总支档案管理有漏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局主要负责人对时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指出该同志工作不够细心、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提出要强化责任和纪律意识,今后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二是建立制度,2023年5月11日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党建工作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档案保存管理,杜绝发生遗失情况。三是总支委员明确任务分工,2023年5月8日局机关党总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总支书记及委员职责任务的通知》(营应急机关党总支〔2023〕4号),明确由专人做好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并由专人保管,及时归档。通过整改,切实纠正了党建工作资料管理不规范、不系统、不经常的问题,改进机关总支分工和责任要求,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心,提高党建资料归档管理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2023年5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3号),对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如实记录会议记录。二是2023年4月12日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制定了《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决策议事规则》,明确末位表态原则,并坚决按照末位表态原则执行。通过整改,在制度层面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明确,解决了议事决策随意性大、程序执行和落实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党组议事不规范,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相关工作制度,2023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3号)、《关于印发〈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1号)和《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向市委等部门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4号),并严格执行。二是修订完善局行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2023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2号),将局行政会议议事范围与党委会议进行区分,明确参会人员范围,讨论研究程序等内容,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同时电子版会议纪要走领导会签程序。通过整改,对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作了必要的区分,形成了政务工作议事决策体系,规范了各类会议的规则,形成遵照程序、严肃认真、依规办会的良好局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至17日期间,由局党委班子成员领导分别对涉及支委会与党员大会混开或未开支委会的8名时任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谈话中直接了当的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议,被谈话对象进行了自检自省,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上的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均表态深刻吸取了经验教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党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每月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支部活动内容,支委会会议时间安排,并提出有关记录要求,要求对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进行区分。三是各党支部支委开展专题学习活动,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期间各党支部先后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强化了党支部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改进了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推动、落实体系,推动党支部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更加坚实打牢党建工作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党小组未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事务中心党支部建设,结合事务中心党建工作实际,2023年2月22日事务中心党支部决定撤销两个党小组,一切学习活动按照支部统一安排开展。通过整改,更加顺应和满足当前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需求,优化了党建工作层级关系,推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更加顺畅便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8.各党支部记录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对涉及的记录不规范问题的3名时任党支部书记,分别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谈话中直接了当的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议,被谈话对象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均表态深刻吸取了教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党建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是2023年4月10日至12日期间各支部通过召开支委会或印发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党支部支委成员职责分工,并确定会议记录人员,责任到人,有效解决了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各党支部支委开展专题学习活动,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期间各党支部先后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探讨,三个支部的支委委员全面、系统的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四是5月15局机关总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针对巡察反馈以及日常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规范明确了相关基础工作的标准。通过整改,进一步纠治了相关人员从事党务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作风不务实,工作标准低的问题,强化了党建工作分工负责意识,提升了党支部日常管理和基础性建设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对涉及的支部改选、补选不规范问题的2名时任党支部书记,分别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指出协调处理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不够全面到位等问题,警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期间各党支部支委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三是2023年5月15日机关总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确保今后在支部改选、支部委员调整、补选、支部换届等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市直机关工委要求落实。通过整改,推动党务工作人员更加全面的掌握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党纪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按照党章党规落实党建工作的自觉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0.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局班子成员领导对涉及发展党员程序及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时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直接了当指出存在问题,被谈话对象进行了自检自省,明确了自身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均表态今后工作会更加严谨细致。二是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期间机关第一党支部、事务中心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发展党员有关程序要求,确保今后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有关事宜。通过整改,推动党务工作人员更加全面的掌握有发展党员工作的党纪法规,增强有关人员依规依纪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1.双重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2月4日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督导通知》,成立了组织生活会督导小组,由督导小组现场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各支部制定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计划安排,明确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程序、会议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通过整改,提高了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了组织生活会的精准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至17日期间局班子成员领导对涉及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时任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谈话中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议,被谈话对象进行了自检自省,明确了自身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均表态深刻吸取了此次巡察的经验教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意识。二是2023年2月4日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督导通知》开展全过程督导,强化过程管理,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动民主评议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3.党员民主评议材料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由局党委书记对时任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时任支部书记通过这次谈话提醒清醒认识到其在以往工作中存在不认真现象,也表态在接受批评基础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要在工作中发挥严谨细致的作风。二是2023年2月10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严格按照方案逐步推进落实。通过整改,着力解决了支部落实党建工作不规范、不认真、随意性大等问题,提高了党务工作落实党建工作合规、完整、准确的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5月10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对该时间段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对涉及少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党费补缴。巡察期间由于填写笔误,误将11名党员写成13名党员,通过自检自查以及与巡察组沟通确认,确实是有11名党员存在此问题,现已全部进行补缴。二是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期间机关第一党支部、事务中心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印发文件,明确支部委员任务分工,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核算、党费收缴、党费收缴薄的填写等相关工作。四是2023年4月10日由局党委书记对时任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通过整改,及时解决了党支部收缴党费不规范、不细致的问题,追回了少交纳的党费,推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费收缴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5.疑似党总支工作记录造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4月10日由局党委书记对时任总支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警示、提醒、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警示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2023年5月11日机关党总支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总支工作纪实制度》,对机关党总支会议活动事项进行规范,确保机关党总支工作规范有序。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总支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了工作纪实要求,推动机关党总支各项工作落实更加有序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6.任职文件印发时间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5月15日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人员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题理论学习。2023年2月27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选人用人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在下一步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法规以及政策要求,严格履行规范流程,使每份任免文件的落款时间和印发时间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人事管理人员依法依规选人用人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了选人用人工作流程,纠正了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了人事工作运行的过程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7.任职时间不准确。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5月15日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人员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题理论学习。2023年2月27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选人用人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在下一步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法规以及政策要求,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解决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不细致、差错多的问题,强化了人事管理人员“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堵塞了工作中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8.选人用人重要程序缺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2月27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选人用人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同时,2023年5月15日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人员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开展学习,解决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缺环节、缺过程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外单位调入人员审查工作,提高了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9.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程序及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相关工作制度,2023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3号)、《关于印发〈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1号)和《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向市委等部门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的通知》(营应急党委发〔2023〕34号),并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5月15日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人员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讨论决定流程。三是在召开人事任免党委会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使用营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本》。通过整改,完善了党委议事决策相关制度,强化了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工作的法纪意识,提高了争取派驻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了选人用人纪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谈话调研推荐票统计不准确。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排查,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该同志的晋升考察流程和材料进行复核,重新出具考察报告。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纪实材料和考察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组织人事负责人校核到位,分管领导终审到位。通过整改,解决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数据统计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提高了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2月20日重新对该同志的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重新认定该同志的入党时间,并出具情况说明,装入本人档案。二是2023年2月27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人员开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的专题学习。通过整改,解决了人事工作中对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录入不准确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更加扎实、规范、准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2月27日,局机关及事务中心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人员开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管理业务资料。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档,对缺少盖章2名同志的《干部履历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盖或补充。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人事管理人员业务档案管理的责任心,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查缺补漏,推动相关工作更加有序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持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以贯之、长效推进,始终保持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确保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实干担当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创新发展。

(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履行应急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统筹谋划、做实做细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家“会诊”、推进“安责险”、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底数摸排、过程督导、检视效果等工作,实行清单化、流程化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发挥本级监管督导作用,扎实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整治。强化应急准备观念,扎实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调研,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

(三)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正风肃纪,推动形成依法依规正确履职的浓厚氛围。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专家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回头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等方面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把物资管好管实管严;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文书管理督导检查,解决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坚持不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纳入到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文件,加强“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及时纠正批评、教育缺少“辣味”的现象。加强廉政风险管控防范,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引导人员树立“办事先学法”的观念,杜绝出现违规问题。

(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例会制度,科学合理区分党政会议范围,做到责任明晰、执行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把握“十六字”议事方针,坚决落实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经常性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加强自查和监督检查,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好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利用好“三会一课”时机,检查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换届、改选、发展党员、党费收取、民主评议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把基础工作打牢做实,把支部堡垒建设的更加完善。

(五)切实履行好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务服务环境整治。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与安全应急工作职能有效相结合,部署工作任务、加强部署安排,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认真解决行政执法处罚监管方面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处罚标准不一、“同案不同罚”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相关制度机制,杜绝行政处罚不严格、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更加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制度规定,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意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选人用人工作相关制度法规的再学习、再掌握,加强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内部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严格执行选拔任用法规制度,建立干部人事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七)认真整改保密工作问题隐患,加强日常保密管理。持续强化保密工作法治化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审查;结合新下发的相关文件对定密和解密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认真按照保密专项行动要求加强统筹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安可替代工程全覆盖,做到“应用尽用”、“真替真用”;加强保密文件登记管理,杜绝“明密混登”现象;严格涉密人员管理,加强保密技术自查,提高保密自查自评能力,推动保密工作提高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17-2660658;邮箱信箱: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东侧意见箱;电子邮箱:ykyjdzz@163.com。

中共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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