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以来,我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0平方公里,涉及23个乡镇、18条小流域;治理侵蚀沟14条,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
良好的水土保持,是打造绿水青山的基础,是建设生态营口的必备条件。《营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生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和到2030年远期水土流失治理目标。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和补偿”的原则,我市建立起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以公路、矿山、发电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十四五”以来,全地区利用水利部和辽宁省水利厅卫星遥感技术,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27次,有效防止了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
在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营口地区2023—2025年水土保持率将由82.53%提升至83.76%。到203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353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达到39.2%以上,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0万吨,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的生态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