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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营口市四星级幼儿园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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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辽教通〔2023〕205号)要求。通过幼儿园申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评、市级评估定级小组评定,根据评估结果,拟认定大石桥市金桥管理区中心幼儿园、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中心幼儿园、大石桥市弘毅幼儿园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区宇晗森林幼儿园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赛恩斯幼儿园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爱丁幼儿园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华育幼儿园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保利五月花幼儿园、营口北大燕工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龙湾幼儿园分公司等9所幼儿园为“营口市四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向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417—2998346

营口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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