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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解读评论

发布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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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今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有了进一步提高,请丛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提标工作的落实情况?

丛  庆:大家好,我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丛庆。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7月1日,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和水平。这既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举措,又关乎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意义深远而重大。下面我对提标工作落实情况作以介绍。

一、提高救助标准,筑牢民生“保障网”

近年来,我市逐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05%,由720元/人月提高到742元/人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7.03%,由540元/人月提高到578元/人月;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振兴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抓手;是心系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体现。

二、规范审批程序,提升救助“精准度”

从今年年初,我市开始应用全省社会救助智慧系统进行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审批。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只需要将申请人先关信息准确录入到系统中,系统按照救助政策,智能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并直接给出救助金额。通过系统审批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救助偏差,用一把尺子量长短,提高了救助的精准度,让所有符合政策的人人都能享受到救助政策。

三、加大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

我局与营口市新闻传媒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95.1广播电台开通“民政在线”栏目板块,通过主流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政政策,用简单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政相关政策,在线回应困难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公开救助政策咨询渠道。同时通过政务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发动街道社区救助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9500份救助政策宣传单,提高了民政相关政策知晓度。

四、兜住民生底线,提高困难群众“满意度”

城乡低保提标后,我们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扎实落实相关政策,共同努力,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今年我们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对低保家庭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低保户对政策落实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精准落实好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主持人:马科长,我们站前区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马  超:站前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目标纲要,按照市政府加强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营政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为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政策的全面落实,站前区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确保完成此项工作,站前区委、区政府出台《站前区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营站政办发[2023]4号文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握好工作重点,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城乡低保提标各项工作措施,精准把握政策,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完成。

按文件规定全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05%,由720元/人月提高到742元/人月;全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7.03%,由540元/人月提高到578元/人月。

通过辽宁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完善城乡低保台账信息录入,是实施动态管理的基础,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差额补助”的工作原则。确保低保提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7月站前区已将提标后的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共享发展成果。

主持人:赵主任,我们办事处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建丰街道办事处民政主任赵良栋:2023年我街道办事处民政低保提标工作在市、区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的关心指导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提标工作做细做实做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为构建我街道和谐安定做出积极贡献。现将2023年低保提标工作总结如下:

2023年6月20日站前区民政局召开低保提标会议,会议上宣读了2023年低保提标标准,每户按22元/人提标。 

今年提标工作与以往不同,今年提标工作是在辽宁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普调数据完成后,在系统动态变更,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在保人员保障金计算的准确性。

针对2023年低保提标工作,建丰办事处第一时间责成各社区准备好需要变动的相关材料,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社区提供的材料,在救助系统里对在保人员进行动态变更,务必确保系统与纸质版材料准确无误。变动报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变动报告、变动情况说明、变动依据等相关信息。

具体工作如下:

1、低保对象家庭中的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不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重病患者、重残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 30%上浮, 提标金额为742*30-720*30=6.6元,按7元提标。

对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 30%上浮,提标金额为7元。其他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 20%上浮,提标金额为742*20-720*20=4.4元,按4元提标,提高其救助水平。

2. 低保提标工作进行的同时,也对在保人员的赡养人及单人保的共同家庭生活成员家庭收入重新计算,根据文件重新核算家庭收入,调整在保人员的低保保障金,做到“多退少补”,力求低保保障金的准确性,做到每个低保户都是全额保障,不差一分一毫。这次低保提标把在保人员的赡养人及共同家庭生活成员核对纳入了动态复核范围,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民政及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每年的低保提标工作从最大程度上缓解了居民的困难,对困难群体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主持人:刘助理,我们办事处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轶凡:大家下午好,我是站前区跃进街道民政助理刘轶凡,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座谈,刚才听了几位领导和同志的发言,我很受启发,受益匪浅。根据座谈主题,结合街道实际,谈谈我们对社会救助操作系统的看法。

跃进街道辖区内现有社会救助对象259户320人(其中低保户234户290人,边缘户12户17人,特困供养人员11人,孤儿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今年7月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按低保户22元/人,按50%低保标准享受的单人保11元/人,特困供养人员25元/人,孤儿及实事无人抚养儿童226元/人的标准统一调整。

一、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在民政社会救助领域中的应用意义。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通过电脑网络系统,我们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同时,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还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集中调整标准。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对在保的社会救助对象集中调整保障标准省去了以往由社区-街道-民政局多部门提标的流程,不仅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减少了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提高了调整标准的准确率。

(二)便于核对当月发放金额。以往在每年7月进行变动时要将提标前的保障金额和提标金额分别核对、分别上报,对基层工作量是一个负担,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后,7月份发放金额一目了然,省去了90%以上的核对量(仅需要对单人保进行核对)。

三、利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提高救助标准

今年7月份进行低保标准重新核定的工作中,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起到了极大作用,除单人保以外,其余所有受救助对象按救助类型直接改变标准;对于单人保只需向区民政局通告单人保名单及按50%标准享受的单人保人员名单即可完成提标;部分需要计算赡养费的低保户也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经济核对,极大程度节省了人力。

主持人:于助理,我们办事处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于吉臣:大家好,我是站前区东兴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于吉臣。东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现有13个社区,4个村,共计低保户1113户1495人949023元(其中城市低保978户1297人863210元,农村低保135户198人85813元),边缘户52户74人,特困供养人员3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人。

今年7月通过辽宁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按低保户22元/人,按50%低保标准享受的单人保11元/人,特困供养人员25元/人,孤儿及实事无人抚养儿童226元/人的标准统一调整。我办事处根据站前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在救助系统统一调整的基础上对每户的实际情况通过动态管理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对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健康状况状况等情况有变化的、涉及分类施保的家庭,进行重新核算,确保救助金额的准确。

事例:近日一低保户到办事处咨询低保金相关政策,经了解本人因患有肾病为由申办的低保,现病情有所恶化,已转化为尿毒症别人通过医院申办了特慢病,我办事处大厅受理人员为其讲解了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其档案材料根据文件重新核算为其申请提标,并通过辽宁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于次月提标223元(分类上浮30%)。

通过救助系统提标省去多部门提标的流程,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减少了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提高了调整标准的准确率。

主持人:田专干,我们社区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建丰街道办事处奥林社区民政专干田原:在市,区民政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 ,奥林社区认真落实民政低保提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漏报、不虚报,推动低保提标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序进行。现将低保提标工作情况作具体汇报:

本社区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随时关注低保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低保户的最新情况,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至742元,截至11月,我社区共有低保户41户52人,其中已変动15户24人,还有6户12人需重新核算赡养费、抚养费后进行变动。

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为城市中的低保困难群众送来了福音。建丰办事处奥林社区低保户王常龙,男,57岁,离异,患糖尿病,高血压,保障人口1人,每月低保金504元。根据《营口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营民发[2020] 86 号)提标后低保金为619元,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有效改善了王常龙由于疾病无法工作而带来的生活困难。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低保制度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主持人:岳专干,我们社区是怎么落实低保提标工作的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岳翰林:大家好,我是站前区跃进街道振华社区民政专干岳翰林,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座谈,我来到社区接手民政工作不足一年,在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上还有很多需要向前辈们学习的地方。根据座谈主题,结合社区实际,谈谈我对社会救助操作系统的看法。

从我振华社区角度出发,振华社区现有低保户25人,三无人员2人。

一、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意义

首先,1、信息系统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节省了工作人员繁复的报表、大量的重复核对工作。

2.每年7月提标时会向低保户要大量的证明材料,给低保户造成一定的压力。而电子系统便捷了这一步骤,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低保户。

3低保信息及情况一目了然,实现了民政工作透明化、避免了一些人员质疑的产生。

4方便了工作的回溯,信息查询更加方便,便于掌握情况。(举例:7月提标直接提,通过入系统掌握以前没掌握没了解的情况)

二、低保群众的反馈

电子系统的产生与应用一方面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对于低保户也是一种减负,省去了频繁在社区与家两头跑的流程,而且在更加透明化的系统下避免了互相扯皮的情况,自己工资情况一目了然,文件支撑条条清晰,同时也是对低保户的一种保护。低保对于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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