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营口市审计局根据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汇总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了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人大加强整改督促、政府主导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力。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整改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部门提交的各类审计结果报告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市审计局及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逐项梳理审计发现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印发《营口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操作指南》,其中收录了常见审计查出问题共计90条,并给出相对应的整改操作说明,对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有效解决了完成整改界定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审计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可以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参照使用,做到整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推动整改质量提升,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4方面85个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立行立改问题19个、按期整改问题4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分阶段整改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2个,已完成部分阶段性整改任务15个,并正在推进落实后续整改。从整改结果看,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审计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纳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分配管理不够精细精准。关于个别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2024年预算编制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将项目支出全部细化到预算功能科目,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将进一步细化。关于部分预算科目调剂数额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工作中,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考虑各类项目支出,进一步编细编实项目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审核各单位预算调剂事项,确保指标调剂合理规范。
2.部分基本建设投资推进缓慢。关于1个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因动迁原因未开工问题,项目实施单位近期已完成铁路、公路等进场手续,并于2023年11月5日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关于1个“数字辽宁”工程项目因方案不成熟需进行调整未开工问题,老边区农业农村局已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需求报市委网信办,待审核通过后及时进入项目的采购招标程序。关于1个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工程项目因计划建设内容调整未开工问题,盖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受用地条件和养殖条件的影响,将原4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调整为3个,万福处理中心将于近期恢复施工建设;暖泉处理中心用地已通过规委会审议,2023年10月24日已开工,将在2023 年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生产;团山处理中心项目利用北海经济开发区预留地6000余平方米,属于耕地,目前正在组卷报征,预计2024年初开工建设,2024年7月完工投产。关于2个“绿满辽宁”工程项目未及时拨付工程款207.93万元问题,大石桥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重新核定未付工程款,已下达指标。关于2个县域经济项目进展缓慢,县域经济专项资金闲置2218万元问题,盖州市政府将持续调度项目进展,主管部门督导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力争在2024年10月底前完工,并制定五年拨款计划。大石桥市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期工程决算及购置教学设备已全部完成。
3.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关于非税收入1960.5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市财政局于2023年1月缴存入库。关于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结存利息101.05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审计期间,该问题已整改。关于4个预算单位313.46万元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归财政统筹使用问题,3个单位已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已将存量资金情况报告至市财政局,待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4.有些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还不到位。关于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虚报支出1421.10万元问题,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抓紧推进工程进度,温泉文旅康养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决算审计,待工程审计后将依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工程款项。关于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违规使用债券资金支付债券利息107.70万元问题和个别退休人员养老金未实行社会化发放,列支一般公共预算20.67万元问题,审计期间市财政局已整改。关于个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内容不实,在资金未全额下拨的情况下,上报已全额拨付问题,以后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时间以企业资金到账为准。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县区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关于2个单位无预算列支费用30.13万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办已经按期整改。关于2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4.82万元问题,市传媒中心已在当年调整账目,并修订完善《营口新闻传媒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增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内容,市政府办已经进行账目调整。关于2个单位5个信息系统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未按预算进度支出,83万元资金闲置未用问题,市传媒中心已联系财政部门,将上述资金指标收回。市政府办实施档案数字化项目,预算支出27万元,项目已经完成。计划实施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预算支出10万元,预计2023年底完成。计划实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项目,预算支出20万元,项目已经取消,财政明年予以收回指标。关于1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7.87万元问题,市司法局已将2022年度司法考试考务保障费标准按每人每天300元发放。关于1个单位虚列食堂费用支出8.95万元问题,市传媒中心已在审计后减少食堂资金拨付,将上述结余支出完毕。关于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清退政府采购保证金及利息510万元问题,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已退付保证金136万元,上缴财政保证金84万元,上缴站前法院执行款174万元,其余款项将逐步清理。关于3个单位财务报销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涉及45.49万元问题,已经补充原始凭证,今后严格按国家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县区财政收支方面。关于非税收入5964.30万元应缴未缴国库问题,鲅鱼圈区财政已将该账户停止使用,做封账处理,由财政事务中心基本账户管理。关于无预算拨款1086.89万元问题,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及支出管理。关于存量资金2453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问题,鲅鱼圈区财政部门已整改2427万元,在本年度将分阶段收回存量资金,有序安排使用。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中科目调剂较大问题,西市区财政部门督促各预算单位将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及时编制当年本级政府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关于收入质量不高问题,西市区积极组织税收,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关于债务风险较高等问题,鲅鱼圈区和西市区将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控制债务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债务风险。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关于部分行政村未按要求编制规划问题,2022年10月14日,大石桥市开展了2022年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工作,本次共推进34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剩余的村庄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关于应拨未拨环卫作业费1500.97万元问题,大石桥市计划分4年16期拨付完毕;关于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841.14万元问题,大石桥市目前仍有571.95万元未拨付,将按照计划分四年拨付完毕。关于37家畜禽养殖场在粪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正常生产问题,现10家已建未验收的养殖场,除3家停养外,其余已全部达标认定;16家未及时完工的养殖场有7家已建完,5家停养,4家空栏,承诺天气转暖复养前开工建完;11家未建的养殖场有6家停养,2家不够规模未建,3家承诺天气转暖后建设修复。关于10个行政村垃圾处理费和绿化费未记财务账问题,目前10个行政村已记账。关于2个乡镇采购垃圾清运车343.77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现已全部补入固定资产账。关于18台垃圾清运车因管理不善废弃停用问题,目前已按照合理分配资源及节约成本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关于2个乡镇绿化苗圃苗木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将召开镇长办公会,严格按照采购流程、采购要求,认真询价。采购树苗的账目已经落实整改,将采购合同一并装订入账,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关于1个乡镇苗木后续管理不善,绿化带被大片砍伐问题,石佛镇政府为了防止破坏情况继续发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扶贫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关于5个镇街10个项目经营不善,合同到期后未按约定返还乡镇投入本金,因前期资产抵押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存在扶贫资金或有流失风险638.55万元问题,目前涉及大石桥市的10个项目正在履行司法程序。关于5个乡镇14个项目因雪灾造成大棚损毁待评估处置,资产价值932.53万元问题,黄土岭已完成资金回笼,周家、虎庄、建一、汤池正挂牌拍卖。关于现金收发分红款66.20万元问题,已整改完毕,相关乡镇所有款项都已通过银行卡发放。关于扶贫资金闲置40万元问题,黄土岭镇现已将资金存入镇经管站账户,因养牛项目风险较高,汤而沟村将按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研究确定新项目,进行盘活或将剩余资金统一上缴财政。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关于个别小区通过物业代签、虚假公示等方式,违规申报、使用维修资金88.22万元问题,已经移送市公安局进行处理。关于超范围列支维修资金9.11万元问题,已按照国家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范围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富甲天下小区自来水立杆问题已追回该项资金。关于27个维修项目业主签字无效或有效签字比例未达到要求,使用维修资金316.19万元问题,日后将监督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关于9笔定期存款续存间隔较长,造成利息损失69.94万元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加强与开户行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关于县区财政欠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资金9649.87万元问题,鲅鱼圈区按月拨付70万元,大石桥市按月拨付100万元,老边区已拨付完毕。盖州市、西市区、站前区正在积极推进,尽快拨付。关于服务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119.17万元问题,市疾控中心已将93.08万元上缴财政,市卫健委已将16.39万元上缴财政,老边区已将9.7万元上缴财政。关于个别县区绩效考核工作不规范问题,日后将采用全口径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关于部分县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虚报服务人数现象问题,盖州市印发《关于印发盖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核实相关人数;鲅鱼圈区采用多种形式,严格把关;西市区通知医疗机构删除相关档案;站前区对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同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
5.体彩公益金审计整改情况。关于体育健身器材管理混乱,未计入固定资产,捐赠手续不规范,造成受赠单位无法登记入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问题,市文旅局制定《营口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建立器材管理台账,并将体育健身器材纳入固定资产登记,依法办理捐赠。关于未缴纳代扣个人中奖所得税税金72.61万元问题,现已将税款缴纳至税务机关,今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每月及时将代扣税款缴入国库。关于西市场社区健身中心项目使用公益金200万元,工程施工逾期竣工,且竣工后一直未投入使用,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目前西市场社区健身中心作为社区运动会场地已投入使用。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整改情况。关于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未按规定缴纳年度残疾人保障金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地区已完成134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未缴情况核实整改。此次核实整改入库68户,已入库费款152万元;已更正申报但因资金困难无力缴纳36户,申报应补费款214万元;安排残疾人以及享受30人以下减免23户;属于个体、分支机构、废业清算等情形不应缴纳7户。关于未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信息问题,市残联已于2023年2月22日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信息。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支出比例较低问题,市残联出台了《营口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试行)》及《营口市残疾人新业态就业基地(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规范和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同时,市财政将根据残联申请增加预算投入,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关于会计信息失真,少计固定资产59.23万元,少计收入29.18万元,报废存货未及时核销38.72万元,已摊销完毕且已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未及时核销22.11万元问题,均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关于未建立应收款项内控制度,借款、报账、核销流程不规范问题,市交运集团已经完善制度,出台《营口交通运输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试行)》,为了细化应收款管理,出台《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催收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受疫情影响收入连年下降,持续亏损,流动资金紧张,经营存在风险问题,交运集团起草《营口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办法 》,并呈报相关部门。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4个单位购置设备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29.08万元问题,已全部补计完毕。关于3个单位购置软件系统应计未计无形资产130.20万元问题,已全部补计完毕。关于5个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现象的问题,4个单位已经整改,剩余一家市农综队已经向市财政局申请核销。关于2个单位出租房屋未经财政部门备案问题,市营商环境局已向财政部门补交两处出租房屋的备案手续,市驻京联络处已向财政部门提供了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申请。关于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1个单位4处面积总计608.78平方米的房产长期闲置问题,市农综队正在与盖州市北海管委会沟通协商调处理。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关于未完成2020年省下达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目标任务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今后将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工业源提效升级,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关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2个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问题,沙河(盖州段)水生态治理项目工程集水泵站、排水管网、河道清淤等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关于“十三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整改进度严重滞后,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督办问题,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调度和督导,提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解决中央资金项目执行方面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督办工作。关于管护职责履行不到位,58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建设用地,变更用途前未按规定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及专家评审工作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今后将加强监管, 严格按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关于未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未能整改到位原因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机关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指引的通知》(辽委审办发〔2021〕25号)要求,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时间为标准,分为立行立改、按期整改和分阶段整改3种类型,审计部门统筹考量实际情况,对具体问题认真分析、精准分类、细化管理,增强了审计整改的目的性和准确性。从整改结果看,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积极推进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剩余15个仅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在整改期限内部分整改到位,剩余问题分阶段整改更加科学、合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需按照建设周期分步推进,如鲅鱼圈区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拨付工程款问题;二是因地方财力困难等原因,暂时不能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如大石桥市拖欠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作业费问题;三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较长的时间,如北海新区管委会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审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立行立改及按期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部门协同推进等逐步解决。相关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对下一步整改作出了计划和安排,审计部门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抓好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主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个别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整改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审计机关要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在下一年度的审计中,着重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章立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督促全面整改、重点督办、专项审计等,加压加力开展审计整改考核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等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抓实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审计部门将借助多种监督手段,明确牵头部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权责,积极沟通,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体系和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成果共享、优势互补,共抓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