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记者、主持人、社会各界关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朋友们:
大家好!
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保护好森林资源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实践,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中之重。
营口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作为核心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实现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之内的宏控目标,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森防指的统筹指挥下,全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与广大人民群众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林长制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克服高温、干旱、大风等诸多不利气候因素,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火源管控力度,应急准备力度、群防群治力度等,实现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总体平稳。
去年入冬以来,我市降水较往年同期偏多,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前期工作压力变小,容易导致防火一线的同志们产生懈怠情绪。但自2月18日以来,我市无有效降水,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春我市风力较大,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即将到来,期间春耕备耕活动,烧秸秆、烧地格子等农事生产用火、祭祀用火将逐渐增多,春季旅游人员流动量增大,加之去年夏秋季降雨充沛,导致林下可燃物载量较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逐渐升高。各种不利因素叠加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压力骤增,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急剧增大。在1月27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市级林长李强提出明确要求:冬春交替、天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明显升高,各县(市)区要组织基层力量,分兵把口,严格检查,坚决避免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为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林草系统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以“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为工作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落实网格化管理, 动员部署全市各级林长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李强书记的具体要求,充分清醒的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林长和党委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政府市长、市级林长姚华明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市1470名林长尤其是镇村两级林长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底数清、情况熟的“坐地户”优势,按照辽宁省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和营口市2023年1号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大携装巡护的频次和密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用实干保安全,做到看好山、护好林、管住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力以赴打赢“春防”保卫战。为全市攻坚之年取得连战连胜贡献林草力量。
问:针对今春严峻的防火形势,市林业和草原局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谢谢。
市林草局局长郭继友
答: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市林草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准备”,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着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和隐患排查、提升宣传教育全覆盖、做足应急处突准备等方面对全市各级林长和林草主管部门进行工作部署和落实。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市林草局已组成多个督导组并联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市森林资源重点区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时段,结合各地林情和民俗习惯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站,采取以疏代堵的形式,在远山路口、村口等位置设置统一焚烧点,杜绝火种上山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大以法管火力度。加大违规用火处罚力度,增加违规用火行为人的违法成本,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刑事处罚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宣传。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应急处置人员坚守岗位。五是加强巡护密度和频次。全市4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将分派兵力前出至本地高风险地域和火灾高发频发地域,协助属地乡镇政府开展机动巡查、流动宣传和设卡检查等防火勤务,29支半专业队伍加大携装巡护的频次和密度,关键部位定人定点死看死守。实现力量下沉、关口前移、靠前设防。确保一旦遇有火情能够迅速响应,重兵驰援,科学扑救,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各项损失,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谢谢。
问:我市的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域是如何规定的?森林防火期内,人民群众应注意什么问题?
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科科长 刘鹤东
答:每年的10月1日起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15日~5月15日为春季森林高火险期。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区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为禁火区域。森林防火期内,全市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一是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点烛、焚香、烧纸、送灯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枯枝、果树病腐枝及其它农事用火。
三是严禁吸烟、烤火、野炊、放孔明灯。
四是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是在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也可直接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预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