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学前教育
(一)保育教育费
收费标准: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800元,非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30%。
(二)伙食费和代收费
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单独列支,按实际成本分月结算,按月公开收支账目。
二、公办小学
(一)作业本费
收费标准:10元/生.学期。
(二)校服费
收费标准:按招标采购价格确定,由家长委员会选定款式,按学校签订合同收费。
(三)社会实践活动材料费
收费标准:6元/生.学期。
(四)教辅材料费
收费标准:按定价收取。
说明事项:一科一辅。
(五)课后服务费
收费标准: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200元,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 )予以减免费用。
三、公办初中
(一)作业本费
收费标准:15元/生.学期。
(二)校服费
收费标准:按招标采购价格确定,由家长委员会选定款式,按学校签订合同收费。
(三)社会实践活动材料费
收费标准:10元/生.学期。
(四)教辅材料费
收费标准:按定价收取。
说明事项:一科一辅。
(五)课后服务费
收费标准: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200元,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等)予以减免费用。
(六)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
收费标准: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城市)60元/人、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费(城市)10元。
说明事项: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城市)60元/人。其中:基础考试费45元/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口语听力等考试费15元/人。
三、普通高中
(一)学费
收费标准:省示范高中,城市700元/生·学期,农村600元/生·学期;一般高中,城市600元/生·学期,农村500元/生·学期。朝鲜族高中,6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
收费标准:100元/生.学期。
(三)教材费
收费标准:按定价收取。
(四)教辅材料费
收费标准:按定价收取。
说明事项:一科一辅,在省定目录中由学生自愿选定。
(五)体检费
收费标准:6元/生.学年。
(六)校服费
收费标准:按招标采购价格确定,由家长委员会选定款式,按学校签订合同收费。
(七)普通高中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原则上每月每生收费不超过450元,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时间,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