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开深: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营口市司法局对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的关心、关注、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介绍下司法部、省司法厅正在开展的“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司法部、省司法厅分别印发了《“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根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的部署安排,本次活动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其中有些措施举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进一步压缩了办证期限、进一步精简了证明材料等。主要内容是:
1.缩短办证期限。全面梳理公证事项办结情况,综合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办证需求等实际情况,分类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当日出证、5个或者7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公证机构采取创新申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全面实行办理期限告知制度,明确高频公证事项办结期限,以告知单、公示上墙等形式对办结期限公示。
2.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巩固精简证明材料清单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需要在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员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以公证机构清楚告知、当事人诚信守诺为基础,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在当事人补齐材料并符合出证条件的同时及时出具公证书。
3.拓展“一证一次办”。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当事人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即可办好公证书。在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一证一次办”,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
4.推进“一事一站办”。鼓励公证机构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互设办事窗口、互嵌功能模块、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推动“一事一站办”,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
5.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公证机构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窗口服务反馈评价信息收集和应用。优化服务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倡导公证机构开展错峰延时服务、预约全时服务和加急计时服务,解决上班人员没时间办证的难题。
6.强化数字赋能。畅通公证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公证书在线核验机制,逐步实现与法院,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满足公证书在线核查需求。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在偏远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定点场所应用,积极参与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7.优化资源配置。探索通过机构合并、设置办证点、视频公证等方式,解决部分地区县域公证机构小、散、弱的问题,实现群众办理公证就近办。推动公证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拓宽人民群众获取公众服务的渠道。
优化公证服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便利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公证机构将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正在开展的“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公证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证力量。
问答环节:
问:请庞主任介绍一下我市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
营口市持中公证处负责人 庞宝玉
答记者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民事公证,如继承、委托等;经济合同公证,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等;涉外公证,如出国留学、探亲等需要的各种证明。他是一项预防性法律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大职能,对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来介绍一下我市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精简证明事项,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地利企便民的意见》,我处认真梳理规范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80余项公证事项,将办理此类公证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从300余项精简到280项。同时,在办理具体公证案件中,凡能通过企业和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让当事人重复提供,由公证员通过线上查询或线下核实进行核验,有力地杜绝了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极大地方便企事业单位办理公证业务。
二是公布材料清单,减少企业跑路。
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业务提供全面、精准、高效的指引。我处以司法部最新发布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为基础,结合公证工作实践,针对涉民、涉企、涉外等方面,总结梳理出86项高频公证事项,列出具体的材料清单,有效减少“办事来回跑”现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大厅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积极探索实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对部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由当事人作出具体承诺,公证员继续办理相关公证业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满足企业需求。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证工作的要求,我们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新需求。通过在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办证点、深入社区进行公证法律宣传、开通远程视频公证等方式,有力地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业务。积极推行预约办证、节假日轮流值班、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举措,在严格办证程序的前提下缩短办证期限,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聚焦企业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开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对策”的精准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助力企业发展。
我处始终将服务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立足公证职能,聚焦企业需求,以“如我在办”理念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服务,满足企业在生产、服务、合同交易等方面的公证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法律服务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法定效力的职能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强化“公证+执行”直通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减少融资成本,帮助金融企业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债权救济效率。近期将探索实施“涉外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模式,实现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机制,有效解决企业异地办证难、海外侨胞办证难的问题,提升涉外公证业务办证效率。
问:请问李凯科长,司法局作为公证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的同时,如何保证办证质量。
答记者问: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工作,本次活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注意处理好服务提速和质量平衡的关系,在坚持依法依规办证的基础上,高效推进减证便民提速工作。
本次活动的重点是“提速增效”,一是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针对大家反映强烈的拖欠受理、超期办证、久拖不办等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和办证效率。二是从实际办证的情况看,也确有一些公证事项的办证时间是可以压缩的,有的公证事项甚至可以做到“当日出证”“当场出证”。三是从客观条件看,这些年公证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在线公证、远程视频公证等广泛运用,有效提高了办证效率。除此之外,这次活动中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并未简单地纳入提速范围。
总的来说,这次活动的重点是提速增效,但不会降低办证要求,也不会减少办证的程序。同时也要求对公证业务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管,严格依法开展质量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会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公证质量和服务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发现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将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