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欢迎参加《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长期以来,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逐步建立健全营口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整合海上船舶污染应急力量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积极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牢牢守住营口沿海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域清洁的海上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营口港口岸扩大开放,以及营口腹地油品化工品产业基地迅猛发展,营口辖区货物吞吐量和进出港船舶艘次逐年攀升,船舶污染事故风险愈发严峻,一旦发生船舶污染海洋事故,海洋生态环境将受到严重损害。据统计,2020年至今,营口辖区年平均进出港船舶22000余艘次,其中载运油品及化学品船舶1400余艘次,发生水上船舶污染事故5起,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83万元,上述污染事故均得到及时、快速、有效地应急处置。针对不断增大的船舶污染事故风险,进一步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修订了《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实施,为保护我市海洋环境清洁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面,我对预案修订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原预案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原《营口市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分别由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和2017年印发实施,上述预案发布以来,在提升我市水域污染应急能力、保障航运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至今,共发生海上船舶污染事故7起,均为一般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后,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预案,组织、协调清污力量开展污染应急工作,海上溢油等污染物得到了快速有效的清除,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二、预案修订的背景。原《预案》实施至今,党和国家对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重大调整,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合并重组了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营口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进行了优化调整,因此,原《预案》中的部分成员单位及其职责也需要随之调整。此外,《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辽宁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辽宁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继生效实施,对我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综上,原有《预案》已不能适应法律法规要求和当前我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实际,不能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为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与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职责相适应,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修订完善。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新修订的《预案》于4月2日由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共9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事故分级与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合并了原有的《营口市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营口市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两部预案,并且充分考虑了营口市海运化学品具体品种和数量、易造成船舶污染事故的危险源以及应急力量的调派等现实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优化了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更有利于市海上搜救中心处置海上船舶污染事故;
二是进一步充实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本次修订将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为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在营口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原《预案》中的市应急指挥部不再体现,这有利于进一步整个应急资源,提高预案的执行效率;
三是更新了部分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根据改组后的营口市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本次修订将原市环保局更新为市生态环境局,原市交通局更新为市交通运输局,原市卫生局更新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旅游局更新为市文旅广电局,并对职责进行了相应更新。补充了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营口海警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名称和职责;
四是强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措施。基于近年来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本次修订加强了预警预防制度建设,预警信息发布中增加了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发布I级-IV级预警信息,预警响应措施中增加了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预警预防行动;
五是进一步优化行动程序。《预案》中新增了“应急处置”一节,增加了应急对策、社会力量动员、行动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使之更加符合实战要求,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更有益于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位媒体朋友,做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是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公众人身健康和权益的重要要求,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将以《预案》为基础,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海上污染应急反应演练,在溢油应急处置、船载危化品应急处置等方面寻求新突破,为营口市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沿海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海上安全防线。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环节:
问:近些年来,国家积极推进“大应急”格局,以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请问新修订的《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如何体现“大应急”理念的,营口海事局在《预案》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好的,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其实您这个问题可以拆成两个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新修订的《预案》是如何体现“大应急”理念的。
应该说,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机构整合等系列改革深入推进“大应急”格局,以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在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中,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牢牢树立“大应急”理念,推进多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建立综合立体污染防治新模式,特别在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组、应急救援队伍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应急能力不断提高。新修订《预案》明确营口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包括了营口海事局、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公安局等20余家单位,实现资源高效协调配合。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包括了海事、安全与应急、生态环境、海洋、渔业、法律、气象、卫生、航运、石油和化工等方面的专家,达到知识共享、智慧互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队伍、卫生医疗应急队伍、驻营部队等政府专业应急力量,以及港航企业应急队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形成政府和社会双向救援力量的强大合力。
您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营口海事局在《预案》中的职责定位。营口海事局是营口辖区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主管部门。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营口海事局,负责相关日常业务。同时,作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之一,按照职责分工,营口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各种应急力量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维护海上应急处置现场的通航秩序,必要时实施海上交通管制,发布海上航行警(通)告和安全信息,组织协调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水域的监视、监测工作以及组织开展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索赔调解工作。
问:请问《预案》发布后,市海上搜救中心将有哪些推进举措?
答: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为尽快推进《预案》落实到位,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体系。逐渐形成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的垂直指挥体系,加强专家及咨询机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建设工作;二是积极构建社会参与船舶污染应急的格局。通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公众的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意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应急宣传活动, 利用媒体做好船舶污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预案》专题培训,不断扩大《预案》的影响力;三是稳步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实战能力。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海上搜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现场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多样的演习演练。以演习演练锤炼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细化海上搜救指挥机制及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持续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保障水平。将《预案》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动态化轨道,通过对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事后评估,进一步总结污染应急反应行动经验,提高污染应急反应能力水平,积累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改进经验,为科学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