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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科学应对海上突发事件 新修订《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于4月2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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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牢牢守住营口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海上防线。9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修订的《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营口海事局就原《预案》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及新修订《预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随着营口腹地油品化工品产业基地迅猛发展,往来营口的船舶艘次逐年攀升。自原《营口市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以来,在提升我市水域污染应急能力、保障航运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营口海事局副局长孙世惠表示,据统计,2020年至今,营口辖区年平均进出港船舶2.2万余艘次,其中,载运油品及化学品船舶1400余艘次。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污染应急形势,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修订了《营口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实施。

据了解,新修订的《预案》共9章,包括监测与预警、事故分级与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对原有的《营口市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为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并强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措施,为保护我市海洋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中,市海上搜救中心牢牢树立“大应急”理念,推进多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建立综合立体污染防治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营口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曾超说,新修订《预案》明确营口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包括了营口海事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等20余家单位,实现资源高效协调配合,形成政府和社会双向救援力量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营口市海上搜救中心将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积极构建社会参与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的格局,稳步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实战能力,持续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保障水平,为科学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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