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流程,优化资金支出方向,合理分配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起草依据
《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共十二条,对各项补贴标准和期限予以明确。其中,第一条为劳动预备制培训期间生活费;第二条为创业培训;第三条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第四条为新录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第五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第六条为技师培训;第七条为就业见习补贴;第八条为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九条为创业补贴;第十条为社会保险补贴;第十一条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第十二条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解读单位: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解读人:舒扬
解读电话:298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