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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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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具体举措、阶段性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细则》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

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药品网络销售日益成为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24年12月23日,辽宁省药监局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共5章55条,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细则》从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义务及监管部门职责,并特别强调药品网络销售数据可追溯、发货地址与核准地址一致等关键要求,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提供了更细致的制度遵循。

二、《细则》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细则》发布以来,营口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保安全、促规范、惠民生”目标,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构建层级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市级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制定监管计划和措施,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和指导;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则承担起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管职责,涵盖资质审核、经营行为检查、投诉处理等全流程。通过“市级抓统筹、县级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管责任无缝对接。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开展专项整治,以问题导向开展靶向监管。我们聚焦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零售企业,加大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质量安全管理及“线上线下”数据一致性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通过网络经营非法渠道、异于市场价格的医保高值药品、禁售药品等行为。

三是严控特殊药品,强化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细则》要求,我们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网络禁售规定,对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7类特殊管理药品实行“零网络销售”监管。同时,全面推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实时上传追溯信息,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全过程的信息共享和可追溯。通过追溯体系,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找药品流向。

四是创新智慧监管,提升一体化效能

我们依托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平台,建立“数据监测—线索研判—精准处置”闭环机制。通过及时抓取药品网络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与线下实体药店监管有机结合,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通过对线上销售数据的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对线下实体药店进行实地检查;同时,通过线下检查结果,进一步验证线上销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形成线上线下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的监管模式。通过“线上数据筛查+线下实地核查”模式,实现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推动《细则》持续有效实施,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线上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线下通过“药品安全宣传周”、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和公众对《细则》的知晓度。组织开展对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专题培训,确保政策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关注特殊药品管控、数据追溯完整性等领域,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细则》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同时,通过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等手段,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推动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将以《细则》实施为契机,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恳请媒体朋友们积极宣传《细则》内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网络消费环境!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环节:

问:   《细则》的出台,对于市级层面的药品监管工作会带来哪些具体的变化和影响?

答:  《细则》的出台,对市级药品监管工作带来多方面显著变化和积极影响。

一是在职责分工上更加明确。《细则》清晰界定了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包括对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在本市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等。这使得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避免了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问题。

二是监管手段和措施更加丰富和规范。《细则》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备案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公示、记录保存等方面都提出了详细要求。我们市级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通过要求企业定期报告经营信息、检查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平台对入驻企业的审核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管。

三是促进了监管协同和社会共治。《细则》强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等机构的作用。在市级层面,我们将加强与网信、公安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行业组织也可以在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多方参与,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环境。

 

问: 《细则》实施后,消费者在网络购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答: 这个问题与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细则》实施后,消费者在网络购药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自身权益。

第一,要选择合法合规的网络购药渠道。消费者在网络购药时,首先要查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是否进行了备案。合法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平台会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质信息。

第二,购买处方药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细则》明确要求,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处方药时,要主动向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同时,要注意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要使用虚假处方购药。企业也会对处方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才会销售处方药。

第三,仔细查看药品信息。在网络购药时,消费者要认真查看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信息,确保与自己所需药品一致。同时,要警惕药品的虚假宣传,如果发现药品宣传内容存在夸大、误导等情况,要谨慎购买,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第四,注意药品的配送和验收。在药品配送环节,消费者要关注药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于需要冷藏、阴凉保存的药品,企业必须采用相应的冷链运输方式配送。药品送达后,消费者要当场验收,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外观有无异常。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绝签收,并及时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或第三方平台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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