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英
尊敬的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公安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营口公安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边固防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涉海安全工作部署,营口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市海防办职能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组织海洋与渔业、海警、海事等十余家涉海职能部门,从4月底至今年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涉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打、防、管、治、宣、建”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海非法捕捞、“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船证不符违法犯罪、涉海走私等十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了打击整治涉渔突出问题、涉海违规摩托艇、涉海走私三个攻坚战,坚决实现“六个一批”工作目标,总体目的就是以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监管,最坚决的态度向涉海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打击,坚决守好守牢我市海上安全防线,坚决打好打赢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营口市公安局坚持围绕大局、前探一步,充分发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密切与海洋与渔业、海警等部门协作配合,以船舶管理为抓手,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重点,建立“海上、岸上、陆上”三道防线,以“情报导侦、科技赋能、区域协作”为依托,以“零容忍”态度,实施“全链条”打击。目前,共出动执法警力600余人次,无人机100余架次,检查渔港停泊点300余个次、各类船舶1100余艘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次,先后侦破了“姚某某”、“赵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1”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2”涉海走私、“6.13”非法买卖国家证件案等5起涉海违法犯罪案件,共刑事拘留38人;扣押涉案集装箱4个,走私货物110余吨,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3000余公斤,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全市海域生态平衡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在专项行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常态与专项并行,在严打上见实效。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全市和公安两个维度,统筹各沿海县(市、区)公安机关和涉海职能部门,结合我市涉海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健全完善了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船证不符、涉海走私等十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线索不核清不放过、源头不查清不放过、运输网络不摧毁不放过、涉案人员不归案不放过),深挖在侦案件线索,追踪溯源有组织、成团伙的幕后老板,用好行刑衔接机制,坚决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有效净化沿海岸线治安环境。
二是坚持人力与科技并举,在严查上见实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深入沿海一线渔港、码头、涉渔单位、修造船厂等涉海重点部位,全面摸排、采集、登记涉海治安要素。紧紧围绕“智慧海防、精准警务”的理念,创新建立了海防管控情报指挥中心和无人机应用大队,在沿海一线重点港口、码头增补海防视频监控156个,购置无人机16架。特别是针对涉海违法犯罪乱象,自主研发了“沿海利剑”涉海违法犯罪预警模型,通过穿透式分析和跨领域关联,精准把握违法犯罪行为动态轨迹、作案手法和演变趋势,实现了智能研判、精准打击。
三是坚持管理与宣教并重,在严管上见实效。针对涉渔“三无”船舶仍有存量,大马力摩托艇从事非法捕捞活动比较突出等涉海违法犯罪乱象,市公安局以“源头管控、依法打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为原则,聚焦“捕、运、储、销”等环节,联合海洋与渔业、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海上查、岸线堵、陆上打、市场管”等措施,切实斩断不法分子利益链条。同时,组织打击整治涉海违法犯罪联合协作部门,在重点港口、码头联合开展了“渔”法相约、平安护航海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案例讲解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坚持整治与监督并进,在严治上见实效。市公安局紧盯涉海安全隐患,会同属地政府、海洋与渔业、海警等执法部门,配齐配强“一港一专班、一岸线一巡逻队”力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定人点船”“扫海清湾”行动,严打私自修造“三无”船舶,大马力摩托艇非法捕捞、非法买卖船舶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当前涉海涉渔存在的一些执法乱象和突出问题,推动司法部门以抓深抓实海洋与渔业领域问题线索为“小切口”,对全市涉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着力提升了涉渔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在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将充分抓住伏季休渔期这一有利时机,持续以铁腕手段守护海上生态安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全力维护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和海防管控大局稳定。
同时,公安机关将全面接收涉海类违法犯罪举报线索,接受广大市民监督执法,通过全面优化机制建设、强化技防应用、深化协同配合,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向营口市民交上一份海防管控完美答卷。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