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营口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定级实施细则》(营应急发〔2025〕4号)的要求,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等程序,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2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417-2660523
电子邮箱:yksyjjwhk@163.com
通信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
邮政编码:115000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度营口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准的3家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
(按首字笔画顺序)
1、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
2、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公司
3、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