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07月31日
一、决定任命王殿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任命郭海军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三、决定任命王石成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四、决定任命滕卓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五、任命许华茂同志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六、任命黄晓强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七、任命高文伟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八、任命张强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九、任命杨薏擎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十、任命刘丛博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狄荣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张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决定免去田伟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十四、决定免去栾勇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十五、决定免去王飞同志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十六、免去夏铮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十七、免去高文伟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免去杨薏擎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