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寓服务于执法,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确保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今年1至7月,市生态环境局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2个,办理配套办法案件10件。
全面整合市、县两级执法检查及“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进一次门、综合查一次、查多项事”。同时,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截至上半年,全市较去年同期执法检查次数压减18%。
市生态环境局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将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评价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监管,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截至目前,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共253家,纳单企业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五。今年以来,全地区非现场检查家次占纳入正面清单企业的69%,全省排名第一,办理非现场类型案件7件。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办理不予行政处罚4件,免罚金额309万元;在全省首创“主动学法+道歉承诺”执法新模式,以自愿参与为原则,鼓励排污单位在日常环境管理或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申请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企业可享受优先纳入正面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加速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有效避免“一刀切”执法。目前,已有8家企业受益激励措施,累计减罚达23万元。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优化环保帮扶服务举措,构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引导更多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同时持续加大对问题查纠整改的监督力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