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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鸟类保护连环招 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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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欢迎参加我市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贩卖野生鸟类工作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各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鸟类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

营口市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野生鸟类迁徙路线的关键节点,鸟类资源丰富,守护好鸟类,既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营口建设的必然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视为一项必须抓紧抓好的底线工程和民心工程,坚决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严要求,确保“辽宁省2号总林长令”和“辽宁省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三年行动方案”在我市得到贯彻,取得实效。

一、我市鸟类资源总体情况

我市现存的动物种类有66科28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4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有黑嘴鸥、遗鸥、丹顶鹤、东方白鹳等近10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天鹅、灰鹤、鹰、各种隼和胡等40余种; 省级保护动物60余种。每年春秋两季,大批鸻鹬类水鸟,聚集到大辽河口做短暂停留,鸟类飞舞的景象,形成了“鸟浪”奇观,吸引了大批省内外游客来此参观游玩,直接带动了我市旅游经济发展。

二、我市鸟类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制度创新破解管理难题,构建全域协同保护新格局。2021年7月,我市建立营口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由林草、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18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保障了我市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

(二)重拳出击联合开展巡查巡护,实现被动接案到主动出击的转变。在配合公安部“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中,市林草局联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危害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截至目前,共开展了90余次集中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30余台/次,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解救并放飞各类野生鸟类400余只,说服教育70余人。办结2起网上野生动物交易案件,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强化知识普及开展宣教活动,实现润物无声、成风化人。2023年以来,我局与各级电视广播媒体、学校、社区合作30余次,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多样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市鸟类保护工作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的隐蔽性与流动性,给执法监管带来了新挑战;农户、果农私自架设捕鸟网问题依然存在,乡镇等基层政府机关在救助与巡护力量还相对薄弱,全民参与野生鸟类保护氛围不高等,我市鸟类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鸟类保护工作的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野生鸟类保护的政治责任和生态使命,以更强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我市鸟类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开展源头清理,坚决斩断非法猎捕链条。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对鸟类集中分布区、迁徙停歇地、繁殖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加大巡护频次和密度,充分发挥基层管护机构、护林员、村组干部作用,对林区、水域、农田等野生鸟类活动频繁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用好“110”、“12345”等渠道。

二是严查严打猎捕工具和方式。全面清查清除非法猎捕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行为。对鸟类集群活动区以及频繁活动的森林、农田、苗圃、果园、养殖塘等区域,全面禁止、彻底清除张网捕鸟等乱捕滥猎现象,鼓励群众使用驱鸟装置或鸟类友好型的防鸟工具和方法。

三是深挖犯罪线索。鼓励群众举报,运用无人机、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可疑人员、车辆的排查,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对发现的猎捕案件,要上追源头、下查流向,一查到底。

(二)阻断流通渠道,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行为。

一是清理整顿市场。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餐饮场所等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清查网上非法交易信息。

二是严控运输环节。加强对交通运输环节的查验,特别是对客运、物流、快递等企业的监管,切断非法运输渠道。加强与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的协作,严防走私活动。

三是规范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严格审核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强化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退化的湿地等鸟类栖息地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植被恢复、水系连通、污染治理等措施进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

二是强化鸟类栖息地环境保护。在鸟类栖息地及周边区域相关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强化对鸟类生境影响的论证,严格落实机场、水利水电、光伏、风电、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对鸟类生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建设,保障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适应,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培训,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书考试通过率。

二是健全收容救护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认真落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收容救护机构强化设备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提高救治、护理技术水平,提升伤病鸟类收容救护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保护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鸟类保护知识、法律法规。

二是发挥志愿者作用。充分发挥市野保协会作用,吸纳更多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支持和引导志愿者团队有序参与巡护值守、科普宣传、社会监督等工作。

三是加强青少年教育。主动进入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园宣传我市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倡导全民爱护野生动物。从青少年抓起,筑牢全民爱鸟护鸟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保护野生鸟类,守护迁徙通道,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营口的重要篇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支持监督下,营口的鸟类保护工作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我们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传播鸟类保护的正能量,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鸟类保护的良好氛围。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围绕这一职责,我们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广宣引导划红线,筑牢思想防线

我们在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向全市经营主体发布行政告诫提醒函,清晰划定行为边界。明确要求农(集)贸市场全面禁止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为相关交易及禁用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督促餐饮单位杜绝采购、加工、销售野生鸟类及制品,严格落实食材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直播间的审核监测,严禁为野生鸟类非法交易提供任何服务。通过广泛宣传,让“合法经营、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线下排查强监管,阻断交易链条

聚焦花鸟鱼虫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野生动物交易潜在高发区域,我们开展了“排查+普法”同步推进的专项行动。一方面,对重点场所在售商品逐一甄别,细致排查疑似野生动物制品售卖行为,确保监管无死角;另一方面,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要点,引导经营主体树立合法经营意识,鼓励消费者自觉抵制野味,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三、线上监测无死角,织密监管网络

在线上管控方面,我们构建了全方位的排查体系。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平台排查,未发现销售鸟类野生动物及制品情况;各县(市)区局对直播电商基地核查,也未发现相关非法交易行为。同时,为拓宽监管视野,我们安排专人每日对本地社交群组、论坛、短视频平台等活跃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

下一步工作:

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持续深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机制,加大排查频次与力度,对非法交易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一是深化专项整治。持续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工作,重点加强候鸟迁徙季、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的监管,对花鸟市场、网络平台开展"回头看",严防非法交易发生。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经营主体自查+监管部门抽查+社会力量监督"的三维监管体系,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载体,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讲解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交易。

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若发现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热线。让我们携手行动,让营口真正成为候鸟的温馨家园,让生态之美永驻港城! 谢谢大家!


 营口市公安局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营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秋季鸟类保护工作,坚决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守护候鸟安全迁徙,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针对秋季候鸟迁徙季的保护形势,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全力筑牢鸟类保护的安全防线。主要举措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公安部"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部署,以"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为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沿河、沿海、林区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公安派出所、环食药侦大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候鸟迁徙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二、 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违法犯罪

坚持“四打”工作模式,聚焦非法猎捕、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突出犯罪活动,以及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鸟类等环节,集中优势警力,加强线索摸排,强化网络巡查,深挖犯罪线索,突出精准打击。深化与林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开展联合清查、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对查获的违法犯罪案件,一律追根溯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 加强巡查防控,清除安全隐患

在重点防控上,我们聚焦大辽河口湿地、永远角"仙鹤湾"等核心区域,依托"步巡+车巡+大数据布控"模式,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库、滩涂、农田林网等候鸟主要分布区、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逻密度和频次。针对花鸟市场、集贸市场、野味餐饮店等重点部位,联合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突击检查,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非法猎捕工具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威胁鸟类安全的隐患,从源头遏制非法捕猎交易行为 。

四、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保护成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警种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时代警务模式,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鸟类保护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努力构建“打、防、管、控、宣”一体化的鸟类保护工作新格局。  

营口市公安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秋季鸟类保护工作,坚决遏制破坏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候鸟安全迁徙保驾护航,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营口贡献公安力量。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行为,也衷心希望,广大市民和媒体朋友能够继续关心、支持、参与鸟类保护工作,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为迁徙的候鸟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最后,感谢大家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就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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