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6-03-16

【字号:

分享:


 

营口市自2026年3月15日1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营政办〔2024〕58号)预警解除条件,经市政府同意,自3月17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营口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