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已临近清明节,既是群众祭祀扫墓的集中时段,也是全市春耕备耕、春播春种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任务繁重,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4月3日早晨到半夜我市有中雨,降水量为10~25毫米,局部伴有雷电;阵风最高8~9级;降水过后气温下降4~6℃,3日夜间最低气温沿海地区2~3℃,其它地区0~2℃,4日白天最高气温为10~12℃。为切实筑牢“清明”期间农业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影响,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有序推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研判,筑牢安全防线
各县(市)区要深入分析研判“清明”期间本地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与气象、应急部门工作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指导设施农业主体和养殖场(户)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各项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农机等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解读,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排查隐患,闭环完成整改
各县(市)区要聚焦畜禽屠宰、农药生产、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全力跟踪整改,推动隐患清仓见底、动态清零。对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同类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屡改屡犯。
三、抓好春耕生产,抓实防灾减灾
此次降水过程是春播期首场透雨(4~5月第一场大于或等于10毫米降水过程),将明显增加农田土壤墒情。雨后需关注地温、墒情变化,适时开展水稻播种育秧。同时要落实落细防灾减灾各项措施。
(一)落实好设施农业防灾减灾措施。指导设施农业主体提前加固棚室,检查设施棚室塑料薄膜,及时修补破损和裂缝,压实周边棚膜,增强棚室抗压防风防雨能力;检查棚室围护结构密闭性,封堵孔洞,以防瞬时风速过大损坏棚膜;提前做好电路检查、卷帘机维护等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加强棚内保温,适时辅助增温。
(二)落实好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措施。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降雨大风天气防范工作。加固修缮圈舍,全面检查畜禽圈舍、草料库房及用电设施,对老旧、薄弱圈舍增设立柱、紧固连接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知养殖场(户)停止野外放养畜禽,及时归圈饲养;做好物资储备,适时增加饲草饲料、兽药疫苗和燃料储备,特别加强畜禽幼仔保育,及时调整饲料配方,适当增加能量饲料配比,提高畜禽抗寒能力。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信息报送和传导,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准确报告重大信息,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谎报、迟报;要做好队伍、车辆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科学规范开展应急处置,避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舆情发生,保障“清明”期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气象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