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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渔业船舶记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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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渔业船舶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部分渔船船东、船长安全意识淡薄,传统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渔业安全监管的需要。为进一步压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亟需建立一套科学、系统、量化的渔业船舶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和风险预警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辽宁省渔港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

三、制定目的

通过实施记分管理,对渔业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并根据记分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能够有效增强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减少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责。各级渔业渔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记分管理的组织实施,记分实施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第二章 记分周期与规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了记分周期为年度内首次记分之日起一年。记分分值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9分、6分、3分四个档次。  

第三章 记分情形(第七条至第十条),详细列举了不同记分分值对应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其中,记12分的情形九项;记9分的情形六项;记6分的情形八项;记3分的情形十项。

第四章 记分执行与风险管控(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明确被记分渔船的分级管控措施,规范记分执行流程。明确渔船被记分且受行政处罚依据文件取消相关政策申报资格,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停航整改的规定。

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记分实施机构,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解读人:马亮

解读电话:0417-295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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