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决定对盖州市营口兴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营危化经字〔2019〕100108、有效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予以注销。
请将本通知传达至属地乡镇(街道)和营口兴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抄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发布日期:2026-04-21
成文日期:2026-04-2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盖州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决定对盖州市营口兴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营危化经字〔2019〕100108、有效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予以注销。
请将本通知传达至属地乡镇(街道)和营口兴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抄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