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大石桥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2021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切实保障全市慢性病患者的需求,依据《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暂行管理办法》(营医保发〔2020〕17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
Ⅰ类病种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I类病种鉴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慢性病)要求,我市各定点申报单位已完成慢性病前期申报工作,共收到慢性病申报材料7200余份。根据工作要求,拟定从10月中旬开始慢性病鉴定工作,为使全市慢性病鉴定公平、合理、高效、有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各分中心、定点医院对申报人申报病种进行分类及开具检查申请单。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5天)
2.由院方电话通知申报人体检日期、时间和要求。
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3天),必要时可延伸至体检结束当日。
(二)体检阶段
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7天)进行体检,每日体检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 16:30以后为收卷、整理档案时间。10月22日-10月23日(2天)进行归卷。
(三)专家鉴定阶段
10月25日各鉴定单位送卷,专家进入场地培训(地点待通知),10月26日-11月3日(8天)进行封闭鉴定。
(四)统计归档阶段
11月4日—11月20日统计归档。
(五)公示发证阶段
11月20日—12月20日公示、发证。
二、工作安排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总体方案制定、监督工作,市医保事务中心负责部署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各属地经办机构根据需要由市医保事务中心调度,各定点医院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本院卷宗及相关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设置监督组、协调组、专家组和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保密管理,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慢性病鉴定是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慢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慢性病体检和鉴定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工作中要做到公开标准和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科学公平。
(二)树立安全意识,严明纪律、提升质量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安全意识,在体检期间做到流程规范公开、布局合理、专人引导,制定应急预案, 对体检设备设施和流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体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严明工作纪律,建立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选择政治觉悟高、工作有责任心的人员参加体检工作,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医保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院一把手负责制,各定点医院主管院长为体检单位第一责任人、分中心分管领导为属地第一负责人,医院医保科长为总联络人,保证体检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三)落实廉政规则,防止浪费、厉行节约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在医保事务中心统一组织下,结合慢性病鉴定的实际需求,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在具体操作中对应检对象全面建档,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合理安排检查项目,统一体检方法、标准和要求,合规收费,严禁过度检查。要制定有效管理措施,加强对体检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理。市医保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审核,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体检机构,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
附件:1、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事项
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体检项目
附件1
2021年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耿丽玫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红旭 市医保局副局长
何国生 市医保局副局长(执行副组长)
马恩博 市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韩忠会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
张小丁 市医保事务中心党委书记
张国利 市医保局站前分局局长(医药服务科科长)
卜宪宇 市医保局鲅鱼圈分局局长(基金监管科科长)
马 丁 市医保事务中心筹备组成员
吕培勇 市医保事务中心筹备组成员
监督组组长:张国利,成员:卜宪宇、隋明然、李明辉、王林雳、辛影、张义、马丁。
协调组组长:吕培勇,成员:各分中心相关负责人员。
专家组组长:刘晓刚,成员:市中心医院5人、盖州市中心医院5人、大石桥中心医院5人、开发区中心医院5人、老边区人民医院5人、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人、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2人、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人。
后勤保障组组长:孙红岩,成员:田树仁及医保事务中心和分中心相关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市医保事务中心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要认真核对体检人员身份。
二要核对当日检查报告单收取数量。
三要将收取的体检报告单放入申报人卷中并于当日封存。(认真核对编号及姓名)
四要对申报人血液等标本进行重新编码(可以用字母加数字,如:张X,A0001),要对当日体检报告单及病历进行封存,确认签字,对未参加体检或更改体检时间的做好登记。
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要结合鉴定疾病的标准和需要开具相关检查申请单,并按要求编号。开具申请单时一定要结合相关病历内容,不得过度检查,增加患者负担。
二要按工作量合理分配工作人员,按照病种及体检项目进行分类通知,对不能参加体检的人员要做好登记(包括通知人、时间、方式、接听人、不能来参加体检的原因)。
三要按要求对传染病(肺结核、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病人实行分区域体检。市本级及老边区由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开发区由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开发区中心医院负责;盖州市由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大石桥市由大石桥中心医院负责。体检结束后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档案报送至属地医保事务分中心。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体检项目
1、高血压III期合并:
脑部并发症:头部 CT
心脏并发症:心脏彩超(射血分数)、心电图
肾脏并发症:肾功能检验
眼部并发症:眼底照相
2、糖尿病:
I 型糖尿病:检查项目由体检单位依据鉴定需要确定
II 型糖尿病合并脑、心、肾、眼部并发症按照高血压III期合并症检查项目进行。
3、冠心病:心脏彩超(含射血分数)、心电图
4、脑血管疾病:头部 CT
5、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后):肝脏彩超、肝功能
6、甲状腺功能亢进:甲功五项检测
7、慢性肾脏病:尿常规、肾功能检测
8、类风湿关节炎 :抗O、类风湿因子、血沉,DR 双侧(手或足)片
9、风湿性心脏病 :心脏彩超(含射血分数)、心电图
10、支气管哮喘:肺功能、胸部(肺)DR或CT
11、肺结核:胸部(肺)CT
12、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肝功、乙肝五项(定量)
1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功五项检测
14、强直性脊柱炎:脊柱DR或CT
卧床人员需体检单位至少安排1名医生和经办机构安排1名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双签字),并提供视频或照相影像留存。如开展体检项目检查,需报定点医院体检负责人批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