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现就艾志松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铁岭-沈阳-营口城际铁路规划立项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铁岭-沈阳-营口城际铁路的建设,能够全面促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城市群间功能互补、资源合理配置、产业有效分工协作发展,并进一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对营口市和沈阳经济区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口市政府同意并支持铁岭-沈阳-营口城际铁路的建设。
二、
三、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文件,中国铁路总公司提出对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城际铁路和支线铁路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筹资,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总公司给予技术、人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但在资金筹措方面,营口市政府财政无法支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受地方财力限制,希望铁路部门做该项目主要投资方,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希望该项目可以连接铁路主网。
五、按照线路的初步方案,沈阳-营口段城际铁路计划北起沈阳南站城际场,在哈大客专和沈大铁路之间向南经灯塔、辽阳、鞍山、海城、营口到达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希望具体线路规划能够靠近主城区,有利于人口流动,方便出行。
六、依据目前执行的项目核准目录及审批权限,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政府核准,地方城际铁路项目由省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营口市政府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组织协调全市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体制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铁岭-沈阳-营口城际铁路的建设工作。
2017年3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