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归州三官殿古碑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工作支持和监督,我市认真阅读了您的提案,您的提案具有可行性,我市文物局到三官殿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并对您提出的几条建议做出了针对性回复。
一、关于保护三官殿古碑的建议
归州三官殿修缮工程由盖州市归州镇橡胶福运有限公司纪元福承包,于2008年9月10日签订《承包修缮保护归州镇中心小学三官庙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发现的两块石碑,并立即报告给我市文物局,后经市文物局同意,在庙宇建成后,找合适位置立起。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纪福元突发重病,经了解,现在还在治疗中。所以两块石碑并非遗弃。经您后,我市文物管理处责成文物执法科和保卫科就此事做出专门处理。
目前,三官庙还在规划建设中,两块石碑暂时用水泥材料立起。由于承包商个人情况未能将两块古碑按照市文物局的要求设立底座,并附上碑文。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与承包商沟通,争取将两块古碑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保护三官殿千年古树的建议
经了解,三官庙西南方向确有一颗千年古树。该古树不在三官庙院内,所有权也不属于三官庙,该树应由林业部门进行鉴定后,再加以保护。
三、关于效仿前人《重修青石关记》的建议
该建议具有可行性,但由于我市财政资金紧张暂未能达到前人做法,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协调,争取将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也恳请您以后对我市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