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2〕2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此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分配合理、处置合规、监督到位的扶贫项目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确权登记,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建立科学的资产经营管护模式,有效防控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风险,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范围类型,全面摸清底数
1、明确资产范围。扶贫项目资产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2、划分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
(二)资产确权登记,创新管理模式
1、明确产权归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尽量下沉资产权属,切实做到主体明、责任清。
2、实施动态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实行分级负责,已确权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
(三)加强后续管护,发挥带动效益
1、对经营性资产。完善运营方案,明确运营主体的经营方式、期限和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专业性较强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统一管护。
2、对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落实管护责任人,侧重于后续管护和日常管理,防止损毁和重建轻管等问题的发生。
3、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
(四)强化资产运营,防范化解风险
1、灵活运营模式。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自主经营、股份合作、合作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等运营模式。
2、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对长期闲置、效益较差甚至亏损的扶贫项目资产,及早预警、发现、干预、帮扶。
(五)规范收益分配,激发内生动力
1、合理分配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体帮扶、项目运行管护等。
2、规范分配程序。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主动进行公开。
(六)严格资产处置,避免资产浪费
1、妥善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通过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方式进行规范处置。
2、盘活闲置资产。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坚持市场导向,切实发挥各级力量,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改制重组及收回本金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