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ー)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ニ)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1.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2.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166.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23.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43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166.0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996.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3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6万元);项目支出169.5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 2020年预算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支出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局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19年2.59万元减少0.09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2.5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努力将今年“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规定的预算内。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