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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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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预算情况公示 

    

  目录:  

    一、营口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0、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3、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附:营口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一、部门概述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及地方标准。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和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组织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9、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16、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二)规划信息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规划;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卫生计生行业项目资金监督和指导,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并审核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卫生监督科)。 

    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公共场所以及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许可工作;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审核和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工作;负责颁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六)疾病控制与食品监测科。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根据授权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负责对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报告有关疾病信息行为进行处罚。 

    (七)中医科。 

    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实施有关中医药技术规范;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和有关药事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及农村中医药工作;承担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参与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医政科。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护士执业注册(省管医疗机构除外),实施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和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医疗事故处理;组织协调对重大人员伤亡进行医疗救治;负责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工作。 

    (九)基层卫生科。 

    拟订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对基层卫生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协调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十)妇幼健康科。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核发工作。 

    (十一)计划生育指导科。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安全预警预报;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老年卫生、家庭健康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建议。 

    (十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拟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各市(县)、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并监督落实。 

    (十四)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评及职称聘任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卫生领域援外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委管干部的考核、任免、档案管理事项。 

    (十五)健康宣教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拟订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医学科技攻关、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普及和应用工作;监督管理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负责市辖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批准;指导协调卫生技术推广和卫生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负责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十六)市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编制医疗应急救助基金预决算、社会资金募集、救助资金核查与拨付工作;协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基金的管理制度及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定期向社会公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结余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组织对承担紧急医疗救助机构实行准入管理;组织《需要紧急救助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的培训和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交付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指导和协调卫生计生系统落实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团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0、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预算公开的一、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卫计委机关 

  2、市中心医院 

  3、市中医院 

  4、市妇产儿童医院 

  5、市第三人民医院 

  6、市精神病医院 

  7、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市康复医院 

  9、市口腔医院 

  10、市卫生监督所 

  11、市卫生学校 

  12、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13、市中心血站 

  14、市妇幼保健院 

  15、市医学会 

  16、市健康教育所 

  17、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市爱卫会 

  四、预算情况说明 

  委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751万元,比上年增加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万(工资福利支出58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8万元);定额外专项指标29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比去年减少1.1%。

  直属单位 

 

  营口市中心医院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各科的住院,门诊治疗;临床教学;临床各科的科研。 

  2、部门单位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共101个部门:人事部、保卫部、消防管理办公室、设备部、院办、总务部、档案室、行风管理办公室、工会、医务部、药学部、门诊部、感染管理部、疾控预防控制办、医疗保险办公室、健康教育科、护理部、质量管理办、运营管理部、审计办、财务部、经济运行管理办、质量控制办、党委办公室、团委、物价部、采购部、网络管理办公室、综全信息部、医患关系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洗衣班、电工班、锅炉班、维修班、空调班、综合班、检验科、科教科、病案室、营养科、陪检服务队、导诊科、供应室、挂号收款处、住院处、ICU、肿瘤科、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消化科、呼吸科、心内一科、心内二科、心内三科、心内四科、血液科、神经内一科、神经内二科、高压氧科、病理室、放射科、微波治疗室、急诊病房、神经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烧伤整形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普外三科、普外四科、骨一科、骨二科、麻醉科、介入治疗科、老干部门诊、门诊超声、病房超声、CT磁共振室、直线加速器室、输液室、急诊门诊、干诊科、皮肤科、心理门诊、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儿科、产科、妇科、感染疾病科、体检办、肾内科、内镜室、电诊科、介入放射科DSA、电测听、输血管理办。 

  3、人员编制情况 

  我院编制共1403人,现有在编人数1199人,离、退休人数共830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标为264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营口市中医院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营口市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辽宁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国家级中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编制人数720人,实际人数781人,现在编职工553人,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475人,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硕士48人。    

  2、部门单位设置情况 

  医院设有脑病科、心病科、肺病科、脾胃病科、糖尿病科、肿瘤病科、肾病、风湿痹病科、骨外科、肛肠科、儿科、皮肤科、妇科、“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专科。现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4,市级重点专科2个。 

  3、人员编制情况 

  医院编制人数720人,实际人数781人,现在编职工553人,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475人,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硕士4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标为165万元,比上年减少170.3万元。。 

  营口市妇儿医院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各科的门诊治疗;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临床治疗;妇女、儿童的预防保健和社区服务,妇产科、儿科的临床教学;临床各科的科研。 

  2、部门单位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共49个部门:党办、老龄办、团委、宣传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总务科、保卫科、财务科、人事科、收款处、住院处、医保科、感染控制科、体检科、科教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器械科、门诊部、药剂科、放射线、病理检验科、心电图室、超声科、妇科中西医结合门诊、门诊手术室、生殖科、泌尿外科、医务科、护理部、供应室、质量控制办公室、信息科、产一东病房、产一西病房、产二病房、产三病房、产科门诊、妇一病房、妇二病房、妇科专家门诊、妇科门诊、宫腔镜门诊、计划生育门诊、乳腺科门诊、乳腺科病房、新生儿科、分娩室、病房手术室 

  3、人员编制情况 

  我院编制共346人,现有在编人数313人,离、退休人数共17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标为89.1万元,比上年增加6.05万元。。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传染性疾病的治疗及防控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非营利性差额事业单位。共有科室:5个病区、血液透析中心、门诊、医技科室、传染性疾病预防科、综合办公室、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药局、住院处、护理部、医务科、医保科、安保科等。 

  3、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编制总人数265人,在编人员208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22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标为734.37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 

 

  营口市精神病医院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精神(心理)疾病的治疗及防控工作,精神疾病的康复指导工作。 

  2部门单位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非营利性差额事业单位。共有科室:6个病区、门诊、医技科室、精神疾病预防科、综合办公室、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药局、住院处、护理部、医务科、医保科、安保科等 

  3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总人数232人,现在职职工148人,退休11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5万元, 定额外专项指标60万元,比上年减少133.6万元。

 

  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社区主要承担常见病诊治、转诊和责任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实施辖区内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健康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活动。开展重点人群服务,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对区域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人进行管理和随访服务。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   

  2、部门设置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眼科、计划生育、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全科医学科、妇科、药剂科、人事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 

  3人员编制情况中心编制55人,现在职职工45人,退休1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1万元,与上年持平。 

 

  营口市康复医院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软伤科、医学检验科。主要开展康复、中医等治疗工作。 

  单位构成:我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有4个科室,软伤门诊、康复医学科、护理部、综合部。 

  单位编制情况:单位编制人数35人,实际在编人数20人。无离退休人员 

  营口市口腔医院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口腔预防保健,口腔治疗,修复,正畸,口腔颌面外科,医学影像。 

  2、部门单位设置情况 

  单位共有15个科室,治疗科、口腔颌面外科、正畸科、修复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化验室、药局、药剂科、护理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医保科、保卫科。 

  3、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70人,现有在职职工4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数50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40.5万元,比上年减少33.2万元。

 

  营口市卫生监督所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受市卫计委的委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承担主城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以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参与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相关各类违法案件、对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稽查等重要职能。 

  2、机构及人员情况 

  营口市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8年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 

  所内共设置9个科室,其中行政职能科室2个,综合业务管理科室2个,监督科室4个,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科1个。 

  3、人员编制情况 

  全所人员编制为35人,现有在职工作人员34人,退休20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378.04万元,比上年减少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指标为366.04万元;定额外专项指标12万元。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4.0元,公务接待费1.5元。

 

  营口市卫生学校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营口市卫生学校担负培养及培训各类高中等医护人才的任务。 

  2、部门设置 

  我校共设15个科室:校办,财务科,教务科,培训科,人事科,党办,宣传科,团委,图书馆,学生科,保卫科,教育研究室,实习办,总务科。 

  3、人员编制情况 

  我校在职职工127人、退休9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标为1771.08万元,比上年减少210.53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营口市急救中心 

  ()、部门概况 

  1负担全地区医疗救援工作 

  2、部门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共有8个科室,办公室、急救科、总务科、人事科、车管科、财务科、工会、东站。 

  3、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编制42人,在职职工35人,临时工66人,退休1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655.76万元,比上年减少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76万(工资福利支出51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万元);定额外支出340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2.19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营口市中心血站 

  ()、部门情况 

  1、主要职责: 

  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与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血液检测及相关服务;供血服务区域血液储存质量控制 

  2、部门设置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12个科室:办公室、献血办、血液科、体采科、成份室、化验室、质控科、质管科、行政科、财务科、工会、车队。 

  3、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55人,在职职工57人,退休2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721.19万元,比上年减少6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05万(工资福利支出4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定额外支出214.14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营口市妇幼保健院 

  (一)、部门概况 

  1、承担全地区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工作, 

  2、部门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共有8个科室,综合办、基层妇保、婚检、检验、超声、儿童入托、围产保健、人事。 

  3、人员编制情况 

  编制39人,在职39人,临时工10人,保安4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427.50万元, 比上年减少83.53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 2.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营口市医学会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营口市医学会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营口地区医学学术研究和科技交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人员编制情况 

  营口市医学会编制10人,实有10人,离休1人,退休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112.37万元,比上年增加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7万,定额外支出3.6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近几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营口市健康教育所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一)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2.部门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5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社会指导室、科普编辑室、宣传影像室、信息档案与控烟室。现有在职职工8人、离退休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6.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万元),与上年一致。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营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市爱卫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全市爱国卫生运动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群众性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卫生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负责省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推荐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负责全地区爱卫专干培训工作。 

  2.人员编制情况 

  行政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为120.65万元,比上年减少34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5万(工资福利支出2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8万元);定额外专项指标59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1.9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承担一般性医疗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2、部门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22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党办、总务科、财务科、质管科、医学会、综合信息科、综合服务科、免疫规划科、流行病科、地方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消毒消杀科、艾滋病防治科、应急办、职业病防治科、健康监护科、结核病防治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环境卫生科。 

  3、人员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186人、离退休139人、保安4人、临时工9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标2019.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9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38万元),比上年减少369.32万元。 

  2、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费35.31万元。公务接待费4.03万元。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7.44万元。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支出预算872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8.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19.1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17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9.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86万元,公务车购置费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9.68万元,主要用于接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培训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4.86万元,此项费用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证日常公务、监督检查、应急等需要。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5万元。 

  附: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 

       9、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预算购置车辆0台。 

  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继续要求,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标的项1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16554.76万元,绩效目标的覆盖率为100% 

  六、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卫计委2018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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