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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境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647.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0%。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94.6%。

全年城市空气优良天数275天,占比75.3%;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43微克/立方米、69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

2019年大辽河-辽河公园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Ⅳ类,达到Ⅳ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全年河流优良水质断面1个,达到优良比例33.3%要求。全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59.62%,优于36.8%的考核目标。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100%。

全年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年末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99.05%。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1.77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5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96%。污水处理率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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